商标驳回理由竟是与申请人自己近似?
起点商标导读:申请人商标被驳回,驳回理由竟然是引证自己已注册的商标!你没有看错,这个驳回通知是真实的。但是,你的眼睛也可能欺骗了你~
先来感受一下当事人内心的波澜:
下面小编带你看清事实的真相:
一、核实引证商标真实性
全网搜捕第15989785号引证商标,还真有:
二、被驳回商标是哪个?
第36类还有两个申请中的云燕安家商标,22950847号和22950231号,“申请人表面上都完全一致”,其中22950231号商标还没有显示驳回,先排除;
而22950847号商标显示11.14日驳回:
锁定22950847号商标:
基于申请人“特定”,引证商标特定,驳回时间特定,可以推定被驳回商标为22950847号云燕安家。
三、起点商标专家分析驳回理由
①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1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②驳回商标和引证商标不一样
那么,被驳回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同一个申请人还是两个不同的申请人?
驳回通知上“显示”的不是“同一个申请人”吗?
是的,不是。
根据《商标法》第5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③再看看被驳回商标信息和引证商标信息,除了商标标样、申请人、商品项目之外,还有什么显著不同?
“是否共有商标”?被驳回商标:是;引证商标:否;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举个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例如:A+B≠A,所以驳回了。
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应当送达代表人。
④驳回通知和商标详细信息,只显示共有申请人之一的原因
法律依据来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应当送达代表人。
⑤另一个还没驳回的22950231号商标,怎么可以避免驳回呢?
转让!例如:从A转让给A+B,或者从A+B转让给A,最终选哪个作为受让人,要看所有人如何衡量,比如成本、转让数量、是否差钱等,因为这个驳回事件中,受让人不同,需要一并转让的商标不同。
最后,小编要说一下的是,在注册商标前,首先应进行商标查询。只有这样子,才能确定一个商标可不可以注册,能不能注册。所以,从安全以及降低风险的角度出发,商标查询是非常有必要的。
校对:陈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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