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兵临城下!可口可乐“魔爪”试探在先,“怪兽”紧随在后!
“假如可口可乐的所有工厂在一夜之间被大火全部烧毁,但它能一夜之间起死回生”,可口可乐传奇总裁罗伯特·伍德鲁夫用这句话,说明可口可乐强大的品牌效应。顺着这句话,“假如可口可乐的所有饮料在一夜之间铺满市场货架,留给中国饮料企业的生路几何?”我们将作何回答?
我们很难回答。
如果非要回答,也许答案会令我们很伤感。
可口可乐,已经兵临城下。不仅仅是传统的碳酸饮料,还包括功能性饮料……留给中国饮料企业的时间窗口,显然已经不多。
可口可乐利用“魔爪”出击
人们对健康需求日益增加,碳酸饮料的市场逐渐萎缩,即使是碳酸饮料巨头可口可乐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连年下滑的迹象。
于是,可口可乐也不得不选择在营销上发力,在2017年推出了能够表达心愿的瓶身,并扶持新的品牌以抢占其它类型饮料的份额,其中,“怪兽”就是仅次于红牛的功能性饮料。
“怪兽”,是直译其英文商标“Monster”,但由于在其进入中国时,“怪兽”这一商标名已经被其他公司注册,所以可口可乐被迫起名“魔爪”,开始在中国功能性饮料的布局之路。
然而,就在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判决书,撤销了中方公司在啤酒、饮料等商品上对“怪兽”商标的注册,这也就意味着“Monster”有可能在中国名正言顺的叫“怪兽”了。
在功能性饮料这一类别上,世界范围内,红牛的销量处于第一,“怪兽”只能屈居第二。而在中国市场上,红牛商标授权问题正悬而未决,中国红牛很可能想用“战马”代替“红牛”,在这个节骨眼上,可口可乐携“怪兽”进入中国,大有取代红牛的可能。当然,这要看后续的发展情况了。
目前,“怪兽”饮料还在渠道建设阶段,有心人也许会发现,大家在美团上买电影票时,买完之后会出现一个怪兽饮料或者可口可乐搭配爆米花的小食套餐。就在春节档电影票房再创新高的基础上,相信这款饮料的销量也会随之而增长的。
是谁在中国注册了“怪兽”商标?
据悉,第3051352号"怪兽"商标由曼斯特饮料公司拥有,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均为李嘉维。目前显示的商标状态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评审实审裁文发文”。
曼斯特持有的“怪兽”商标
在曼斯特之前,"怪兽"商标已多次易手。它最早由南京怪味楼发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申请注册,于2003年3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矿泉水(饮料)、汽水、可乐、无酒精饮料、果汁饮料(饮料)、蔬菜汁(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酸梅汤、饮料制剂商品上。2013年转让给上海领驭公司,又在2015年再次转让予曼斯特公司。
怪物能量公司(Monster)创立于2002年,是美国第二大能量饮料公司,市场份额仅次于红牛。2015年,可口可乐以21.5亿美元入股怪物能量公司,收购了其16.7%的股权。
为了拿回“怪兽”商标,可口可乐首先运用的武器是“撤三”,由“怪物能量”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商评委决定诉争商标在啤酒、饮料制剂两项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不过维持在包括无酒精饮料在内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
对此,怪物能量公司不服(维持在包括无酒精饮料在内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曼斯特公司未能证明第3051352号"怪兽"商标在2011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的三年内、在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因此判定怪物能量公司胜诉,“怪兽”商标被撤销。
据了解,曼斯特公司不仅曾经拥有“怪兽”商标,也推出了一款与可口可乐“Monster”外观、定位都一样的功能性饮料。
小编想说,这样的话,不止商标会无效吧?是不是也算做是不正当竞争呢?
不过,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还是拭目以待。
兵临城下,时间无多!
对于中国饮料行业来说,可口可乐以“魔爪”入华为开端,后来搅起一片风云,成功撤销掉“怪兽”商标,“魔爪”正式更名“怪兽”或已登上日程。此番“群魔乱舞”之后,留给中国饮料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多。
兵临城下,谁能出战迎之?
现在,我们还没看到答案。
校对:黎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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