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切忌引火上身!
一个商标的产生不可谓不艰难,先是绞尽脑汁的确定内容环节,再是历经一年多的申请注册期间才能最终拿到证书,比“十月怀胎”的辛苦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商标在很多时候作为企业的战略性品牌标识,通常还要经历大量的投入、宣传作为品牌塑造的手段。而有些企业则擅走“捷径”,即采取所谓的“大品牌”战略,进行商标许可——既能收取不菲的许可费用,还能通过被许可企业的各类商业活动进一步扩大自身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实现一举两得的美好愿景。那么,企业以商标许可方式来进行品牌建设果真有百利而无一弊吗?答案自然是“否”的,因为商标许可的不谨慎很可能会使许可企业引火烧身。
商标许可的经验教训
1.许可前审慎选择
商标许可方必须对被许可方进行谨慎的挑选才能避免后续隐患。主要是审查被许可方的资质是否符合、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只有当这些硬性条件符合许可方要求时才能予以考虑。否则,如果字只贪图眼前的许可费,很可能会因为被许可方产品质量问题使得许可方品牌形象崩塌乃至承担法律责任。
2.许可合同务求面面俱到
商标被许可人的一项法定的义务就是要保障其产品的质量与合同的要求相一致,必要时可请求许可人给予技术上的帮助。所以在合同中详细具体地规定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之质量要求十分重要。当然,为了实现双赢和长久发展,也可以规定,在关键技术或原材料为许可人所掌握时,特定情况下,为了保证被许可人完成其保障产品质量的义务,可以让许可人为被许可人提供技术或原材料支持。
以长远发展眼光来订立许可合同才能更好的避免许可人引火烧身。
3.许可后勤于监督管理
有许多商标许可人在签订合同、收取许可费用之后就甩手放任,这对于许可人而言很可能会是致命的错漏。因为被许可人的产品是在市场上流通的,所以必然会受到来自市场和消费者的严格检验。一旦出现问题,危及最重的必然是许可方的品牌、企业形象以及实际利益。所以,在许可之后,也必须要强加管理、勤于监督,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企业形剩声誉和品牌形象。
校对:黎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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