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过期了怎么办?教你6招力挽狂澜!
众所周知,申请注册商标需经历一段漫长的审核过程,只有通过层层审核才能拿到商标注册证。 当申请人排除艰难险阻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就可拥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有效期限长达10年。 立足当下商标市场,因没有做好相应的商标管理工作,导致商标过期的问题并不少见。
如果商标过期了,该如何挽救呢?
过期六个月内,续展是最佳选择 【窘境一】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申请人应对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做好相关的记录,便于有效期满前去办理续展手续,延长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持续积累注册商标承载的美誉度。 (妙招一)
宽展期已过,未被抢注有良机 【窘境二】
如果商标申请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工作,在此期间该商标未被他人抢注,商标局会依照流程,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面临此种情况,商标申请人的解决方式有两种:
一、向商评委申请复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解释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的原因。(妙招二)
二、可在该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后,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申请人必须在该商标被无效宣告满一年之后才能提出申请,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妙招三)
宽展期已过,遭他人抢注的应对方法【窘境三】
对于商标过期被抢注的这种情况,要夺回商标就只有下面几种途径:
(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妙招四)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初审报告公告三个月之内,每个人都有权提出异议,商标申请人应把握好这个机会,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 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妙招五)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如果想通过这个方法重新获得该注册商标是非常有难度的,纵使成功也会耗费商标申请人不可估量的时间和精力。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可供选择——商标转让。(妙招六)商标申请人可与该商标抢注方进行协商,获得商标授权,从而继续使用该商标。
综上三种情况,起点商标网建议商标申请人应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及时监控商标情况,并及时进行商标信息的变更、续展等工作,避免商标过期被他人抢注,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另外,如果商标申请人忙于日常事务,无法及时获取商标情况,可委托起点商标网处理商标相关事宜。若商标过期遭遇他人抢注,申请人无法应对,也可委托起点商标网进行处理。相信,我们的专业人士会为抢注者好好上一堂课!起点商标网主营业务: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详情请联系:020-2818-6484。
校对:李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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