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和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比较
随着地理标志在国内逐渐被熟知和重视,更多的国内地理标志的所有人开始将视野投向海外。澳大利亚作为极具地区特色的产品原产地国家,成为国内投资者青睐的市场。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很多国内的申请人知晓甚少。法律制度上的区别也使澳大利亚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与中国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本文将就两个国家对地理标志保护做一个粗略对比,望能有所助益。
一、地理标志保护形式划分对比
在澳大利亚,地理标志产品可以通过注册证明商标和注册葡萄酒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因此,在澳大利亚商标法中,没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类型,而将其归为证明商标的一种。只有注册与葡萄酒产品有关的标志才按照葡萄酒地理标志予以保护。 中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类型的分类中同样不包含地理标志,而地理标志可以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方式来申请,并没有如澳大利亚商标法限定仅能按照证明商标来申请注册保护。
二、地理标志的法律适用对比
澳大利亚采用对不同产品的地理标志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给予保护的做法。对地理标志有 两种注册保护方式:
一种是通过注册葡萄酒地理标志予以保护,澳大利亚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澳大利亚葡萄酒和白兰地联合体法案1980》,独立立法下的葡萄酒地理标志的保护要依据该法进行注册保护。
另一种是通过注册证明商标保护,除葡萄酒之外的产品的地理标志则依据《商标法案1995》 通过注册证明商标予以保护。
除此以外,澳大利亚还会通过各州法律、联邦法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主管机关的食品标准和普通法等多种法律规定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
中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适用相对较为简单明确,基本上基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修改后的《商标法》。
三、地理标志的注册程序对比
中国的地理标志可通过注册证明商标或者 集体商标予以保护,且对葡萄酒产品没有特殊的规定。
澳大利亚地理标志是通过申请证明商标予以 保护。除此之外,葡萄酒地理标志需要通过葡萄与葡萄酒管理局下的单独注册方式予以保护。
通过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证明商 标来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律人格,且须提供证明商标的标样及使用规则。
官方将评估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旦所有条件符合,该申请将被递交至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以确保申请规则符合竞争原则并符合公众利益。
与普通商标一样,第三方可以对证明商标的注册提出反对,包括基于在先使用理由提出反对 或因该证明商标无法区分其指定商品或服务与他 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四、澳大利亚葡萄酒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介绍
澳大利亚对葡葡酒地理标志采用与其他产品地理标志分开的独立的注册体系。依据1980年的 《澳大利亚葡萄酒和白兰地联合体法案》,在农 业渔业和林业部下面,成立了“澳大利亚葡萄酒 和白兰地联合体”(Australian Wine and Brandy Cooperation)。在1994年,“澳大利亚葡萄酒和 白兰地联合体”成立了“地理标志委员会”专门负责葡萄酒地理标志的注册。该委员会设有《受 保护的名称注册簿》,登录所有在澳大利亚注册的葡萄酒地理标志和所有依双边或多边协议在澳 大利亚受保护的其他国家的葡萄酒地理标志。
通常,注册葡萄酒地理标志须向地理标志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经授权的葡萄种植者,葡萄酒生产者,也可以是代表葡萄种植者或生产者的协会或组织。
此类地理标志的审查,地理标志委员会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历史(包括综合性的,葡萄生 长和葡萄酒生产的历史)、地理情况、气候、海拔、收获日期、排水区域、如何获得水资源,传统上对该地区的使用和对该地区名称的使用等。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进一步的要求,地理标志委员会在收到一件完整的申请后,将与有利害关系的各方进行协商,如葡萄种植和葡萄酒 酿造组织,听取他们的意见,也会与澳大利亚商 标局沟通。目的在于把即将注册的地理标志与已 注册商标的冲突降低到最低程度。
地理标志委员会在通过对上述一系列标准的审查后,将会对该地理标志的名称和分界线做出一个临时的决定,刊登在联邦政府公告及有关地区的当地报纸上。所有有关各方均可对该临时决 定提出意见,发表评论。
地理标志委员会在收到这些评论并予以充分考虑后,做出最终决定。在最终决定公告后的28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行政上诉法院提出行政复审,这个法庭是行政性质的,负责处理所有的 对政府行政决定不服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到澳大利亚联邦法院。
由此可见,葡萄酒地理标志的审查程序和商标的审查程序存在诸多的差异,澳大利亚政府对于 葡萄酒地理标志的审查和管理更为严格和慎重。
而此类葡萄酒地理标志注册后,不需要续展,也可说一经注册则一劳永逸。而其他通过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取得商标权的证明商标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续展。
通过上述简略的对比和介绍不难看出,澳大 利亚政府对于地理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制度与我国 存在不少差异。澳大利亚针对葡萄酒类的产品有 着高于一般地理标志的要求和保护期限。对于有 意在澳大利亚打开葡萄酒市场的国内企业,需要 在进驻市场前做出全面考量和提前布局,以免为 开展商业行为埋下隐患。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作者:焦雅琳、张秀秀、曾旻辉、吴平、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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