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组合申请”为什么不受待见?
我们先来看一下百事的商标,左边是圆形图案,右边是百事的英文。
不论我们看到哪一个部分,都知道这是百事的产品,它的名字是Pepsi。那究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Logo或者图形就知道他的名字呢?
因为百事一直以组合商标的形式出现,但是我们一般只注册纯文字商标,或者纯图形商标,为什么不直接注册组合商标呢?
因为分开和组合各有利弊,长远来讲,分开注册的优势更明显。重点是根据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经济状况。
那到底商标组合申请有哪些弊端呢?
一、风险增加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如:要注册“耐客naike及图形”,但存在“耐克nike及图形”,英文部分近似,整体驳回。
二、使用不便
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如:NIKE、图形、耐克,可以分开,可以组合,对于包装,门头,产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组合申请,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块,也不美观。
三、费用问题
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支付一个商标申请的费用,分开申请则需要支付相应数量商标的费用。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
因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非常灵活: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商标分开申请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性质,而且商标分开申请不会因局部审核不通过而导致整个商标不通过。从成功率以及申请费等几个方面来考虑,分开申请的性价比都是最高的。
来源:一品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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