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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最需要注意的问题

2021-03-08 12:03:24|133|起点商标网

注册商标进行商标转让时,商标注册人应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对商标转让咨询注意事项,一般需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

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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