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汁机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商标
2021-03-07 22:03:34|305|起点商标网
榨汁机是一种可以将果蔬快速榨成果蔬汁的机器,小型可家用。它早在1930年由诺蔓·沃克博士(Dr. Norman Walker )发明。在此基础上,后来由设计师们改进出不同款式及不同原理的榨汁机。
榨汁机的消费群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有孩子或老人的家庭,孩子容易挑食而老人牙齿不好,自己榨果汁可以满足他们摄入足够的营养;另一类是追求时尚及生活品位的年轻人,榨汁机满足了他们崇尚个性口味的需求。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的心态由最基本的生活 需要开始向营养健康的品味生活过渡,这为榨汁机更加普及提供了可能。
因此榨汁机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市场日益加大,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更需要注册商标,那么榨汁机厂家需要注册哪一类商标呢?
榨汁机需要注册第7大类,070460小类商标。
另外第7类商标使用范围还包括: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注释】
第七类主要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引擎。
本类尤其包括:
——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
——电动清洁机器和装置。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的机器和机床(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手动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类);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第十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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