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转让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的交易形态比较丰富,除了商标转让、许可、质押以外,在企业并购、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网店转让等商业活动中,都可能存在商标的交易行为。一手商标转让、商标许可等交易看起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然而,里面的问题还是很多。
不同的商标交易形式自有其不同的风险问题,但也具有一些共同之处。现在将从风险调查的角度,列举一些商标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常见风险,大家一定要弄明白咯!
一、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看清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因此,当我们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要看清楚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如果是将要到期的商标,我们获得了商标不久后还要去进行续展,而续展又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注意“缺斤少量”的情况
所谓缺斤少量就是指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卖家明明手持联合商标,但商家却将联合商标进行分割处理。只转让部分商标。
温馨提示:
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候一定要找正规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从而避免钱和商标两空的结局。
3、商标转让“无中生有”
即卖家未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谎称持有商标专用权来与买家进行商标转让交易。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争议、撤销申请,申请中的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驳回、如驳回后是否提出复审,申请中的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商标转让行为无效:
1、商标注册证失效。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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