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饮料商标转让类别如何选择?
2021-03-03 19:03:15|216|起点商标网
酒精饮料系指供人们饮用的且乙醇含量在0.5%(vol)以上的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及预调酒。
酒精饮料商标转让所属类别:
酒精饮料商标转让属于第三十三类 白酒黄酒果酒 【3301】-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薄荷酒330001, 果酒(含酒精)330002, 苦味酒330003, 茴芹酒(利口酒)330004, 茴香酒(利口酒)330005, 开胃酒*330006, 亚力酒330007, 蒸馏饮料330008, 苹果酒330009, 鸡尾酒*330010, 柑香酒330011, 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330012, 葡萄酒330013, 杜松子酒330014, 利口酒330015, 蜂蜜酒330016, 樱桃酒330017, 烈酒(饮料)330018, 白兰地330019, 酸酒(低等葡萄酒)330020, 梨酒330021,清酒(日本米酒)330022, 威士忌330023, 酒精饮料原汁330024, 酒精饮料浓缩汁330025,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026, 含水果酒精饮料330031, 米酒330032, 朗姆酒330033, 伏特加酒330034,预先混合的酒精饮料(以啤酒为主的除外)330035,尼瓦(以甘蔗为主的酒精饮料)330036,白酒3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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