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钻商标转让小类可以怎么选择?
2021-03-03 19:03:08|99|起点商标网
牙钻是一款用来治疗牙痛的设备,乔治·哈林顿在1858年发明第一台由马达驱动的牙钻。
牙钻商标转让所属类别:
牙钻商标转让属于第十类 医疗器械设备 【1002】-牙科设备及器具:
牙科医生用扶手椅100048,假牙100052,牙钻100072,牙科设备和仪器100073,假牙套100074,全口假牙100076,牙科用镜100078,医用或牙科用扶手椅100088,电动牙科设备100179,“畸齿矫正仪器100214,牙科用牙齿保护器 100240
其余类似群组:
【1001】-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3】-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奶嘴,奶瓶
【1006】-性用品
【1007】-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矫形用品
【1009】-缝合用材料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