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油墨商标转让如何选择大类?
可食用油墨是可以与食品、药品一起吃进人体内的油墨,一般用于食品、药品或者可食用包装材料的表面印刷。可食用油墨因其既可食又可印刷的特性,区别于传统油墨。
可食用油墨在我国是被作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 ,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可食用油墨商标转让所属类别:
可食用油墨商标转让属于第二类 颜料油漆油墨【0204】-油墨:
制革用墨020033,印刷膏(油墨)020043, 印刷油墨020066, 动物打印记用墨020067, 雕刻油墨020080, 复印机用墨(调色剂)020121, 复印机用调色剂(墨)020121, 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已填充的鼓粉盒020123,可食用墨 020128,已填充可食用墨的打印机墨盒 020129
※计算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墨盒C020002, 激光打印机墨盒C020015, 喷墨打印机墨盒C020016, 复印机用碳粉C020017
其余类似群组:
【0201】-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食品着色剂
【0205】-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防锈剂,木材防腐剂
【0207】-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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