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房地产商标应注意几个问题
着房地产企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的提升,作为无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载体的商标,其价值也会随着提升。如果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就如同钱存入银行而为他人开户,最终不为自己所属。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先申请原则,他人如果将自己苦心打造的品牌抢先注册商标后,即可取得商标专用权,而作为商标最先使用人的自己,就不能再使用该品牌,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商标注册是对品牌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有关人士提醒,注册房地产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如果从事相同或类似行业,不能使用和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房地产商标涵盖了企业信誉、房屋建筑和管理质量、定位居住者的细分市场、企业文化品位等。商标注册后,可提升企业品牌的档次,增加住户的满足感;企业根据自己规划,预先进行了多方位甚至全方位的商标注册申请,为企业今后进入其他行业奠定了品牌基础。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性的行业,应从所属类别、名称、标识等方面加以充分认识,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正当的权益。
房地产服务所属类别。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标共分45类,与房地产最相关的有:第36类——不动产事务;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的非金属建筑物;第42类——建筑物的设计、咨询服务。在某一类别申请商标注册,为一件商标。
注册商标与民政局地名科核名有区别。楼盘的名字经民政局地名科核名后,可保证在所属区域内与其他楼盘不重名,但其他行业和企业名称不受限制,仍可以使用。商标专用权取得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商业活动,可享有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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