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商标属于哪类?
火锅一般而言,是以锅为器具,以热源烧锅,以水或汤烧开,来涮煮食物的烹调方式,同时亦可指这种烹调方式所用的锅具。其特色为边煮边吃,或是锅本身具有保温效果,吃的时候食物仍热气腾腾,汤物合一。冬天吃一顿火锅,甭提都舒服了,那么申请火锅商标怎么选择类别呢?中起点商标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火锅属于注册商标第21类厨房用具。注册商标第21类类似群组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及容器。
脚金属架(餐具)210270;厨房用具210273;非电气炊具210274;油和醋调味品瓶架210292;烘蛋奶饼的非电铁模210309;面包箱210310;筷子210311;鸡尾酒搅拌器210314;糖果装饰袋(糕点袋)210315;饼干切刀210316;饼干筒210317;非电热锅210322;餐桌上旋转盘210324;搅拌匙(厨房用具)210326;面条机(手工操作)210327;切糕点器210328;刮勺(厨房用具)210330;蒜压榨器(厨房用具)210332,铁锅C210001,,铁壶C210002,,炒勺C210003,铁桶C210004,,蒸屉C210005,,笼屉C210006,,笊篱C210007,,非电火锅C210008,,铁镬C210009,,箩斗C210010,,纱罩C210011,,箩底C210012,,煤气火锅C210013,,铁丝筛子C210014,冰棍棒C210017,,冰淇淋夹勺C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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