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用作注册的商标标志不得侵害他人在先的权利和利益。下面起点商标为您概述商标注册的条件。
1、谁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共同享有、行使商标专用权。
2、商标构成的条件
(1)可以作为商标标志的条件
任何可以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①具有显著性;
②易于识别;
③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①《商标法》第10条第1款所列的8项标志;
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或者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除外;
(3)不得作为商标但可以使用的标志: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功能、用途、主要原料的;
③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①对于三维标志,如果是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或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源于该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且禁止使用。但已经善意注册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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