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侵权说NO,维权有方法
假冒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因此很多不法行为正侵犯着商标专用权,加上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企业和个人的商标维权意识亟待提高。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他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权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专用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首先,商标注册人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切莫束之高阁,首先要在实际经营中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宣传、销售、物流、售后环节的合同、发票、包装、单据等),以避免被他人提出撤销时无证据提交。其次,商标注册人地址如果发生变更,则商标务必也要申请变更,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重要信件。如果商标被侵权,则需要及时维权,避免如“U盘”一样沦为行业通用名称。再者,要根据商标注册人实际经营产品的增多来及时扩类保护,以满足商标注册人与时俱进的需要。最后要及时关注商标的有效期限,在到期前一年进行延期。以上环节不管哪个出现了纰漏,都可能会导致商标权利的丧失,从而无法维护自己合法的商标权益。
持有人在获得商标所有权后,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有以下这些维权渠道:
1.发送律师函。律师函由律师接受权利人的委托就相关侵权事实进行陈述,并对侵权者提出具体要求,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和事实上的警示作用。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侵权投诉。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到侵权方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会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3.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诉讼是商标权利人在遭到商标侵权后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制止侵权,并解决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维权成本的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