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被抢注了,还能拿回来吗?
商标就像房子一样,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转卖,因为商标就相当于你的无形资产,不用的时候不要去注销。就是因为现在商标带来的利益太大,导致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很多名字都已经被注册了。但是有些情况就是商标虽然被注册了,但是并没有保护完善,想要最加类别注册的时候就已经被抢注了。那这个时候还有可能拿回来吗?答案是肯定有的,我们具体来看看有哪些方式呢?
一、等待商标异议期进行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只要在规定的异议期对他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那他注册的脚步就会停下来,只要他没有注册成功,你就会机会自己注册。
二、商标无效宣告
如果已经是注册成功的商标,那只能其商标被商标局无效掉,《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及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所以,遇到被抢注的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证明的是对方申请注册的商标你在先使用。
三、商标撤三
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且没有证据证明其违背了《商标法》,只能多等三年,《商标法》规定的: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没有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利向商标提交撤销申请。也就是说,这三年,你要关注其动向,看是否商标正在被使用,或者是是否按照主营业务使用,如果撤三成功,那么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四、提供证据
证明自己拥有该商标设计的在先著作权,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好,一定要注重对商标的保护,给自己的品牌加一道保护锁。尤其是你已经做出知名度了,却被别人蹭热度,那就更需要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自己做品牌不容易啊,值得奋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