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寒冬凛冽,公司注销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2019年,已经过去,很多行业的寒冬格外凛冽,企业的整体运营环境都出现了很大变化,很多企业都陷入焦虑和危机感中,许多企业没有熬过来,面临公司注销的窘境,对于一部分拥有商标的企业而言,还不太清楚剩下的商标应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转让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借有关证明文件胡总恶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因为公司注册时符合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的。公司注销时在进行的商标转让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在公司注销前进行商标转让的,只需按照商标转让的正常转让程序办理即可;二是在公司注销之后也没有进行商标转让手续办理的。这种模式也分为了两种情况:
1.公司注销前,商标没有转让出来,但是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的归属;
2.清算报告中没有巨鼎商标的归属就已经注销公司了,那么可以有原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公司注销的的遗漏财产来进行处理;
如果在清算报告中决定了商标权的归属,那么转让时需要的文件就有:
1.商标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转让申请书;
4.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拟注销档案;
如果没有在清算中决定商标归属权的,那么则需要以下文件:
1.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4.原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协议;
5.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6.含有公司亲算报告的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
在公司注销前与注销后转让商标所需材料完全不同,且在公司注销后进行商标转让的所需材料相对较多,而且商标转让手续也比较麻烦。所以权小二建议进行商标转让时还是需要在公司注销前完成,以避免过多的商标转让手续而导致的商标转让十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