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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注册到底有可怕?

2021-02-21 18:02:00|188|起点商标网

     商标就像口罩,真正需要的时候很多人都说“真的没想到,有钱都买不到一个口罩”。早知道我之前就多备一些!“

  商标也一样,要用到的时候才想到申请一个,却发现已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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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商标被人抢注!要么花高价购买要么只有改名。有关恶意抢注的商标,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类型一:不正当竞争型注册

  1.不当攫取他人声誉的注册,即俗称的“搭便车”;

  2.意图阻止在先权利人进入市场而进行的注册,这里既包括阻止外国在先权利人进入中国市场,也包括阻止本国在先权利人进入新行业市场。

  类型二:权利滥用型注册

  1.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大量申请注册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囤积注册”;

  2.基于从在先权利人处获取经济收益而为的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也就是说,仅当申请人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商标的需要,其申请注册意图才是正当的。

  看了以上恶心注册的类型,您一定想知道如何解决商标被恶意注册的情况。

  如果注册商标属于下列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版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公司名称权)相冲突的;

  6、与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并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7、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以上内容都是关于“商标恶意”注册的类型以及商标被恶意注册了我们能够采取怎样的措施,小编在这里呼吁大家,有理想的商标名字就尽早注册,不要再等一等,等一等,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就容易变成别人的囊中之物,也不要想着我的牌子目前名气小,别人不会知道,亲爱的,你可以太低估了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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