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部分驳回之后,剩下的该怎么办呢?
有人问,我的商标只是被部分驳回了,剩下的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要申请分割呢?其实在遇到商标部分驳回的时候先不要慌,先看看驳回的部分是哪些再决定。
如果被驳回的部分里,没有特别重要、或是非注册不可的类别,那么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掉这部分。也就是说接到通知后不做任何操作,剩余通过的部分会进入下一阶段。
但是如果被驳回的部分中有不想放弃的类别,那么请注意!
首先通过的和没通过的肯定不能一起打包申请注册了,这时候你要把没有被驳回的商标,单独拿出来去注册,俗称商标分割。
商标分割申请是指,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对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复审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会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产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驳回复审部分使用原申请号进行复审申请。
所以,当出现部分被驳回时,先看看是否还想要这部分类别。如果想要可以使用这种商标分割申请,因为商标驳回复审要耗费较长的时间,硬是要一起注册,会拖累其他部分,这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商标驳回通知会写明驳回的原因,若驳回的原因是绝对理由,例如含有国家名称等,建议放弃该商标。
但如果是相对理由,例如存在近似商标,则可以分以下方式处理:
1、放弃该商标的申请
如果品牌还未进行推广,可以及时放弃商标。但如果推广已经大量进行,则要承担相应损失。
2、重新注册
如果第一次注册时是组合注册被驳回,那么重新注册可以选择将文字和图形分开注册,先取得一部分的商标。
3、驳回复审
这也是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之内递交复审文件到商标局即可,若超过15天则视为默认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