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全类注册虽然很土豪,但保护性是毋容置疑的
商标界最土豪的注册非“全类注册”莫属了,传说中的“全类注册”即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商标分类表上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的行为。许多大型企业,例如小米,华为,腾讯注册商标时,就是采用了全类注册,你看到的是只是土豪的一面,全类注册有它独一无二的好处。
一、防止他人攀附自己的品牌价值
商标全类注册最直接的意义在于,一旦注册成功,其他任何人在任何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会很难。而他人未经同意使用时,还可以合法地要求其停止使用。
在45个类别上做好商标保护,一方面能防止自己的商标因为他人在其它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而被淡化。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自己主要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类别进行注册,搭便车、打擦边球,攀附自己辛苦创造的品牌价值。
二、塑造商标优势,保持品牌竞争力
商标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石,一定程度上其实代表了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如果不同行业的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一旦人家先崛起并不断强大,甚至超过自己品牌的知名度,这就构成一种巨大的威胁了。
因为这样不仅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受损,甚至还可能会沦为不知真相的消费者的笑话,认为自己在攀附他人的成功,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三、获得比“驰名商标”更大的保护
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驰名商标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荣誉概念,其性质更像是被侵权企业的一张盾牌。因为按照法律法规,可以根据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比如海尔,因为驰名程度非常高,相关部门在对其开展跨类保护时就几乎涵盖了全类。
但这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无条件就可受到全类保护,严格来说,只能说其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而全类注册一旦成功,不论是否驰名商标,获得的一定是实打实的全类保护,可以对任何未经同意将商标使用到其它类别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进行维权。
四、防止品牌价值被他人“破坏”
主要是指通过全类注册防止他人在性质冲突、用途冲突甚至会对自己的商品/服务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服务种类上注册了相同名称的商标,从而使自己的商誉、品牌价值蒙受损失。
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些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相互之间是存在天然的“违和”、甚至是相互对立的,虽然行业不同,但在对立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相同名称,总会给消费者心理上带来不适感,从而影响商品销售、服务推广。
五、为企业发展、品牌壮大“铺路”
企业的发展轨迹一定是当其壮大到一定时期(20年、50年后),就极有可能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向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路线。除开自己开展新型业态、开拓新市场外,还有可能参与其他产业的投资,这时全类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从这一点来说,全类注册商标一方面体现了企业具有很强的商标品牌意识和发展战略性,一方面也是企业领导人的品牌观、发展观和做百年企业的事业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