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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是什么?商标管理制度总结

2021-02-20 15:02:47|176|起点商标网

  历史上曾先后产生过三种传统的商标管理组织形式:业主负责制、职能管理制和产品商标经理制。

  业主(或公司经理)负责制是指商标(或产品层次)的决策活动乃至很多的组织实施活动全由业主或公司经理以及公司的高层领导承担,而只有那些低层次的具体活动才授权下属去执行的一种高度集权的商标管理制度。业主负责制的优点是决策迅速,协调能力强;缺点是不适合规模较大的企业使用。

  职能管理制是指在公司统一协调下,商标管理职责主要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担,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分别对商标进行管理,其中通行的做法主要由市场部或广告部制定有关的商标管理制度。职能管理制的优点有:可使公司领导摆脱很多具体事务的纠缠,集中精力思考和解决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使商标管理由传统的直觉与经验型转向以知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从而提高管理水平。职能管理制的缺点有:彼此平行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责任模糊不清。

  产品商标经理制的基本操作思路是为每一商标安排一位商标经理,由其负责协调该商标的各项活动。产品商标经理制的局限性表现为: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商标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领导;导致腐败滋生;产品商标经理有时会过分强调短期成果;产品商标经理制所需的费用常常超出预算。产品经理的职能具体归结为:制定商标的长期经营目标和竞争战略;编制详细的产品商标年度营销计划,并进行销售预测;与广告代理商和经销商一起进行产品商标的广告策划。激发销售人员和经销商对该产品商标的推销兴趣;不断搜集有关产品的各方面信息。组织产品商标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成功的产品商标经理须具备以下特点: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全面的产品知识,跨职能的领导能力。

  类别商标经理制将企业中的商标按产品性质分为若干个类别,每一类别设置一个类别经理,管理着该类别下所属同类产品商标。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二级管理,即在保留原先产品商标经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层协调机构——类别管理层。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与其他品类商标的关系,确保同类产品的各商标间不出现过度竞争。

  企业商标经理制这种商标管理方式重点培育企业商标(或旗帜商标),并通过明确企业商标与其他商标的关系,使商标系统中各商标相互支持,从而实现商标建设整体最优。企业商标经理制产生的原因:营销环境改变;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创建和维持商标费用昂贵;商标分散管理削弱商标竞争力;产品商标经理制的缺陷越来越明显。

  企业商标经理制强调对企业商标进行系统管理,企业商标经理制实现商标系统管理的途径包括:建立协调运作的、强有力的商标管理机构;建立脉络清晰、有机联系的商标体系;加强商标系统的建设;进行长期一致、全面统一的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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