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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标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2021-02-20 13:02:23|184|起点商标网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要具备显著性,但是有朋友不知道哪些是不具备商标显著性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把不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整理出来了。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意识,不能等到后面发展起来了需要商标的时候才想起来这回事,到那时可能会被别人抢先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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