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取名还会被认为具有欺骗性?
2021-02-20 13:02:07|192|起点商标网
企业在给商标取名的时候会有意将对产品的的美好愿景融入商标当中,但是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具有欺骗性而被驳回,所以企业在取名时也要格外注意这一点,那么该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呢?
“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标志的文字、图形等掩盖了该标志所使用商品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或产地等方面的真相,足以使公众对商品的真相产生错误认识。
1、含有欺骗性是指相关公众因标志而产生的判断与产品实际不符。企业为了更好的推广和宣传产品,常常将一些美好愿景寄托在商标上,这样反而容易引起误解。所以在起名时,既要考虑到产品的实际情况,也需要考虑标志是否含有歧义,或者夸大产品优点、误导产地等;
2、相关公众是欺骗性的判断主体,也就是说即使申请人主观意愿上并无欺骗,只要标志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就容易构成“带有欺骗性”的判定。企业在选用商标时,也需从相关公众的视角出发,判断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对于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标志,企业要谨慎选用。
3、需要结合标志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判断,即使是同一标志,用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带有欺骗性的结论也不一样。例如“中农康必硒”商标,放在第 29 类商品上带有欺骗性,但如果放在其他与健康、食品等无关的商品类别上,结论也许会有不同。可见,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是相对于标志所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等方面的真相而言的。
大家注意在商标取名时要结合商标放在具体情况下使用分析,不同的类别得出的结果都不一样,那审核的结果也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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