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申请当中可以使用吗?
商标是品牌的载体,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可以促进消费者购买,所以为了提前占领市场,很多企业都会变申请注册商标边使用,那么商标在申请中真的可以使用吗?
一边申请一边使用是目前很多企业都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弊端即当申请商标被驳回时,在长达一年的使用过程中,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还得对已使用中的品牌下架甚至重新调整,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创。更严重的后果是注册不下来的商标已经和他人注册下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可能面临侵权起诉和赔偿。
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在驳回复审这条救济途径上,由于商标大量的投入使用,形成的稳定的市场关系,往往会受到商评委的认可,故而即使在商标授权阶段驳回了,在确权阶段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在申请过程中即开始使用商标的,一般商标标志需使用TM而不是标志。
而下证后再使用多为一些保守型客户愿意采用的方法,即不拿到商标注册证,不轻易进入市场。这种情形使用商标在较大程度上减少了因后期商标驳回造成的财力物力损失,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其弊端。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大量投入使用的诉争商标,在审查判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等授权确权条件及处理与在先商业标志冲突上,依法适当从严掌握商标授权确权的标准,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效遏制不正当抢注行为,尽可能消除商业标志混淆的可能性。因此,一旦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由于商标从未投入使用,反而让自己失去了驳回复审的博弈机会。
综上所述,商标在申请中可以使用,有好处也有坏处,而且商标注册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只有风险的大小,企业应该清楚的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