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后期维护更重要,需要这些细节
商标注册固然重要,但是商标后期的维护更加重要,否则申请人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白费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1、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
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颜色。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要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像是把原本的繁体字后来改成了简体字,就不被允许。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形象,就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甚至是冒充注册商标。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至于颜色,一般来说,注册商标多为黑白墨稿,在实际使用时才加注颜色。加注色彩后的商标图样,若与黑白墨稿只存在黑白与彩色之分,而没有任何实质性区别,则还是受到保护的。
2、公司信息变更,商标注册信息紧跟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否则后期会出现商标信息与企业信息不符的现象。
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万一有人宣告无效,由于地址变更,商标局给你邮寄的文件没有收到,就会失去答辩的机会。通过代理公司申请商标的,要留意代理公司的地址是否有变动。商标局可不会给你发微信或打电话,人家用的是挂号信。
3、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许可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是将你的许可再增加一层保护。
4、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
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所以,商标权利人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比如:你经营的是服装,注册在第25类,但是业务发展后,又出售钱包、手袋,则应当在第18类追加注册。
6、第35类,注册就对了,绝不忽悠!
是不是很多代理机构一直推荐您注册第35类?完全当做是代理机构的销售手段那就有点冤枉人家了。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
因为35类的综合性比较强,像是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辅助业、商业企业迁移、办公事务、财会、单一服务、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等都在35类里面,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销售、网络服务,都在35类里,所以即使不使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就不好办了。
7、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无效;
如果商标注册人一直规范使用商标,保护的也很全面,那么千万不要在商标续展这里掉链子,虽然一年的时间很宽裕,但是对于商标局来说,审查时间要多少就不一定了,所以一定要及时续展,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损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