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时,这些情况必须要按照规定填写商标说明!
在申请商标的时候,申请人需要规范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情况进行简要说明的。当然这并不是必填项项,如果申请人没有说明的必要就可以不填,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商标说明还是有必要填写的,甚至还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那么有哪些情况是必须要按照规定填写的呢?
1、商标为外文
如果商标是外文或其他非汉字文字商标的,应当在商标说明一栏中说明是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在审核时,审查员可能会按照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也可能会直接当初无含义解释。
2、特殊的商标字体
如果商标的字体是特殊字体或是包含了特殊字体的,应当加以文字描述,否则在审核时可能会将其归类为图形商标。
3、通用名称文字商标
商标法有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如果你的商标中包含了通用名称,那么可以在商标说明一栏中说明要放弃这部分的商标注册权。
4、三维立体商标
如果是以三维立体的标志来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要在商标说明一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最好是可以将三维形状的视图图样一并提交并详细说明。
5、颜色商标
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我们要确认自己申请颜色商标还是黑白商标,如果是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那么要标注文字说明,并且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如果没有标明,将会以申请时的商标图样实际采用的颜色为准。
6、肖像商标
如果申请注册肖像商标,那么应当在商标说明一栏进行说明,并勾选“以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及上传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如果并不是真人肖像,而是用电脑制作的虚拟人物,也应该在商标说明一栏说明。
7、声音商标
如果要申请声音商标,需要说明声音方式以及特色。
综上所述,商标说明一栏还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大家有必要填写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规范,并详细填写完整,以便商标的顺利审查,更有助于申请人顺利取得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