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一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酒”
贵州茅台酒,因其悠久的酿造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上乘的内在质量、深厚的酿造文化,以及历史上在中国政治、外交、经济生活中发挥的无可比拟的作用,是中国当之无愧的国酒,也是中国最高档酒白酒之一。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年关的接近,茅台酒市场供不应求,甚至出现了一瓶难求的局面。然而近日,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在市场上查获了一批标称“茅台内供酒”、“茅台特供酒”、“茅台贵宾接待酒”等字样的预包装白酒,其生产厂家分别标注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酿酒总厂”等,除此之外,这批白酒外包装上所标注的生产地址、图案、商标等信息与“贵州茅台酒”几乎一模一样。然而,贵州茅台集团真的有生产所谓“内供”、“特供”、“贵宾接待”酒吗?
2018年2月9日,通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再三核实,并邀请公司法律知识产权保护部打假工作人员到务川自治县进行现场鉴定,通过专业人员的仔细甄别,这个困惑终于有了答案。经鉴定,上述白酒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出品,侵犯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早在2017年3·15期间,贵州茅台集团发布公告公示称:只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茅台酒才能称之为茅台酒,另外,市场常见的“茅台内供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专用酒”“部队特供酒”等均属假冒侵权产品。打假工作人员现场下达鉴定书并表示茅台酒厂确实从未生产过含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实属假冒伪劣,侵权商品,对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首先对茅台酒厂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次,此酒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造成欺诈行为,并且对此酒的来源更加难以追溯,最后,如果为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将会给消费者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依法扣押了上述侵权白酒,并对侵权人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为何市面上出现诸多侵权酒呢?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我国高端白酒市场的供不应求所造成,高额的利润空间加上极低的造假成本,使假酒生产者趁虚而入,加上酒瓶回收、商标印刷、配件经营等环节的紧密配合,为假酒生产者牟取暴利创造了条件。不少造假者通过回收的酒瓶灌装市面上售价约20元每斤的普通白酒,贴上标签,再通过精致包装后流通到市面上,其产品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而售价却瞬间翻了50倍不止。可以说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造假方式越来越隐蔽,已经形成了产业化和专业化的特点。二是“傍茅台、仿茅台、侵茅台”现象的屡禁不止,早些年在茅台镇的国酒飘香之际,当地的大小酒厂就大行其道,至今尚未杜绝。这些打着茅台集团旗号的酒业公司或产品,有的是茅台集团子孙公司,有的则是内部职工或职工亲戚成立,有的则是茅台集团退休人员所建。仿冒者随便办个酒厂,生产的白酒起个名字叫“茅台内供酒”、“茅台职工专用酒”、“茅台飞天酒”等等,其产地却是地地道道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沾上茅台集团的光实在是很容易的事情。傍茅台现象不仅影响了茅台品牌的价值,还给制假贩假以可乘之机。
在此,我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是到大超市、商场和厂家自建的专卖店购买;二是不要贪便宜。以茅台为例,如果价格远远低于超市和商场,很可能就有问题,需要小心辨别;三是购买时可要求商家提供详细的发票,或购货凭证,这样即使买到假酒也有索赔依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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