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标酒香也怕巷子深
2021-02-17 05:02:44|237|起点商标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的进步,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不断出现,科技成果的效益主要反映在社会和经济两方面。就经济效益而言,就是要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成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以实现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和可持续性发展。要使科技成果产生最佳效益,就必须运用商标对科技成果商品化所具备的独特作用,即让技术型无形资产和非技术型无形资产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统一于商品的内在与外延上。因为,商标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识别、维护和放大优势的重要作用。诚然,专利的垄断性在很多情况下是商标无法替代的,但同时商标的识别性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专利所不可企及的。这主要是由专利寿命的有限性和商标寿命的无限性所决定的。再好的专利产品,其专利权保护期限只有20年;而好的专利产品冠以商标,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则可以是永续的。所以,商标在放大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优势方面的独特作用是专利难以具备的。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权利的取得一般都需要经过申请、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但是,取得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不相同的。各国专利法一般规定取得专利权的要求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条件是具有显著性、不重复性和不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也各不相同。各国专利法关于专利权的期限长短不,一般不准续展;而商标权可以无限制地续展,因而可以有百年老牌。商标的价值一般与商标的寿命成正比,即寿命越长,其价值就越高。而专利权则相反。因此说,商标越老越值钱,技术越新越值钱,人们一般愿意购买新技术、老牌子。
如果说,把科技创新视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那么,品牌(商标)则是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因为,科技产品终究要进入消费领域,而要进入消费领域大多需要先进入流通(服务)领域成为商品,而商品的销售需要有牌子—品牌,即商标。所以,我们既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产品,又要拥有自主的品牌商标。不然,老是“中国’机’跳动外国’芯’,中国’市’流行外国牌”,能行吗?因此,如果说,核心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内在表现形式,那么,商标则是知识产权的外在表现形式,企业家们必须起码拥有这两项知识产权,才可以称之为基本上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也才可以在残酷的商战中如虎添翼。 比如,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经成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现在95%的世界高新技术开发和80%的先进技术是在跨国公司手里。据资料显示,两千年左右我国出口个人计算机达到60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服装的第二大出口项目。但是,一台计算机所产生的全部利润中,至少有3/4被开发软件、设计芯片和经营整机的外国公司收入囊中,只有不到5%的利润为中国企业所得。
又如,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导致我国一些行业及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如汽车制造业,尽管我国已拥有不少的汽车制造企业,也拥有了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但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汽车品牌,市场占有率却很小,特别是轿车制造商几乎成了外国品牌的组装厂,外国品牌轿车占据着90%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轿车品牌,出口量仅占总产量的1%左右,无法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 再举一例,我国著名科学家袁隆平作为世界知名的“杂交稻之父”,经其长期、大量、反复、比较研究,终于培育成功杂交稻,为我国及南亚、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引进和推广,为解决解决全球及地区性的粮食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令人不解和缺憾的是,在国际分类表第30类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等商品上的“袁隆平” (申请号:4102820)商标却被天津的一家农业科技袁隆平有限公司于200年6月4日抢先申请了商标注册。虽然该商标的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已进入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程序,最终不予注册。但是,如果该商标由袁隆平本人或由其所依托的研究机构、组织并经其本人同意申请注册,那么,自该商标诞生之日起,不需做任何宣传就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就是一个很大的“卖点”。同时,再以该商标商品进口国的文字在相关国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则更加有利于出口和推广。这里说明的问题难道不令人回味么?2007年袁隆平已经注册了“袁隆平”商标。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竞争趋势,“十七大”报告曾要求“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这就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研发能力,要拥有一大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此,必须增加教育投入,全面提高国民高国民素质,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向科技精英倾斜等。我们各行各业的人们,都要不断地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唯有创新,且有效用的创新,才是开拓前进的动力之源。就企业而言,通过创新,有了好的产品与设计,就要及时申请专利,同时还要有一个创意新颖、便于记忆、易于呼叫的好商标,这就好比让企业插上技术型无形资产和非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有力翅膀而搏击长空、翱翔万里。故云:创新改变世界,商标成就未来!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权利的取得一般都需要经过申请、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但是,取得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不相同的。各国专利法一般规定取得专利权的要求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条件是具有显著性、不重复性和不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也各不相同。各国专利法关于专利权的期限长短不,一般不准续展;而商标权可以无限制地续展,因而可以有百年老牌。商标的价值一般与商标的寿命成正比,即寿命越长,其价值就越高。而专利权则相反。因此说,商标越老越值钱,技术越新越值钱,人们一般愿意购买新技术、老牌子。
如果说,把科技创新视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那么,品牌(商标)则是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因为,科技产品终究要进入消费领域,而要进入消费领域大多需要先进入流通(服务)领域成为商品,而商品的销售需要有牌子—品牌,即商标。所以,我们既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产品,又要拥有自主的品牌商标。不然,老是“中国’机’跳动外国’芯’,中国’市’流行外国牌”,能行吗?因此,如果说,核心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内在表现形式,那么,商标则是知识产权的外在表现形式,企业家们必须起码拥有这两项知识产权,才可以称之为基本上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也才可以在残酷的商战中如虎添翼。 比如,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经成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现在95%的世界高新技术开发和80%的先进技术是在跨国公司手里。据资料显示,两千年左右我国出口个人计算机达到60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服装的第二大出口项目。但是,一台计算机所产生的全部利润中,至少有3/4被开发软件、设计芯片和经营整机的外国公司收入囊中,只有不到5%的利润为中国企业所得。
又如,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导致我国一些行业及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如汽车制造业,尽管我国已拥有不少的汽车制造企业,也拥有了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但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汽车品牌,市场占有率却很小,特别是轿车制造商几乎成了外国品牌的组装厂,外国品牌轿车占据着90%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轿车品牌,出口量仅占总产量的1%左右,无法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 再举一例,我国著名科学家袁隆平作为世界知名的“杂交稻之父”,经其长期、大量、反复、比较研究,终于培育成功杂交稻,为我国及南亚、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引进和推广,为解决解决全球及地区性的粮食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令人不解和缺憾的是,在国际分类表第30类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等商品上的“袁隆平” (申请号:4102820)商标却被天津的一家农业科技袁隆平有限公司于200年6月4日抢先申请了商标注册。虽然该商标的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已进入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程序,最终不予注册。但是,如果该商标由袁隆平本人或由其所依托的研究机构、组织并经其本人同意申请注册,那么,自该商标诞生之日起,不需做任何宣传就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就是一个很大的“卖点”。同时,再以该商标商品进口国的文字在相关国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则更加有利于出口和推广。这里说明的问题难道不令人回味么?2007年袁隆平已经注册了“袁隆平”商标。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竞争趋势,“十七大”报告曾要求“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这就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研发能力,要拥有一大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此,必须增加教育投入,全面提高国民高国民素质,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向科技精英倾斜等。我们各行各业的人们,都要不断地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唯有创新,且有效用的创新,才是开拓前进的动力之源。就企业而言,通过创新,有了好的产品与设计,就要及时申请专利,同时还要有一个创意新颖、便于记忆、易于呼叫的好商标,这就好比让企业插上技术型无形资产和非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有力翅膀而搏击长空、翱翔万里。故云:创新改变世界,商标成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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