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标战略实施的坚实基础
2021-02-16 20:02:15|310|起点商标网
(一)政策保障机制加强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了《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商标发展的激励、保护体制机制。从2010年起,云南省委、省政府将“云南省著名商标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全省检查考评项目,强化了商标战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地位,为云南省商标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
(二)梯次培育机制产生效益
云南省全面实施“州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梯次培育体制机制,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农户参与、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格局。
截至2010年12月,云南省共有注册商标44万件,中国驰名商标20件,云南省著名商标957件,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27件。
全省16个州市中,有6个州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有12个州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产业分布日趋合理,涵盖了卷烟、生物制药、有色金属、化工、花卉、茶叶等多个行业;地理标志商标涵盖了中药材、茶叶、米制品、植物油、生猪、核桃、咖啡、石榴、蜜桃等特色农业资源和制陶、玉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昆明市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三)商标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国家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5月26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确定了商标战略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
健全和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体系,确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商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指导,创新商标工作机制,从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的各个环节入手,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工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商标注册申请快捷方便,注册审查及评审科学高效,商标注册管理体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制度建设。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维护商标权益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进而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运用、管理、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全省驰、著名商标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完善了商标管理制度,配备了专兼职商标管理人员。部分企业建立了商标品牌维权机构和维权网络,密切与各职能部门联系,共同加强企业商标品牌保护。
(四)环境逐步净化
明确行政职能,加强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能,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到商标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切实保护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统一商标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密切与公安、海关、版权、专利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执法合力,完善跨部门商标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维护商标权益的机构,健全商标权自我维护网络,构建以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权益保护体系。 全面推进商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商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全面拓展商标电子政务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商标注册电子申请比例达到全部商标注册申请的85%,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和商标注册申请的电子互动。加大商标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商标权利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护,提高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的满意度。
研发工商系统内部商标业务专网。实现商标数据库和企业名称数据库的连接整合;建立覆盖全国的商标案件数据库;构建商标申请人、代理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定牌企业的自行申报及网上公布系统;建立工商系统内部商标综合、办案文件的办公流程;建立与商标相关的法律文件数据库。
(五)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商标培育与保护并重,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和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区域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区域内驰名、著名商标权益保护。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商标保护合力。在驰、著名商标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中积极建立商标维权联络协作制度和商标维权服务站,政企协作,共同推进商标维权保护和培育发展工作。加强商标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开展了“联想”“三九”“云南白药”“宣威火腿”“云南红”“金沙江”等驰名、著名商标和奥林匹克标志、上海世博会专用标志、广州亚运会专用标志专项保护行动,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假冒侵权违法案件4210件,案值4352万元,有力打击了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了《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商标发展的激励、保护体制机制。从2010年起,云南省委、省政府将“云南省著名商标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全省检查考评项目,强化了商标战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地位,为云南省商标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
(二)梯次培育机制产生效益
云南省全面实施“州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梯次培育体制机制,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农户参与、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格局。
截至2010年12月,云南省共有注册商标44万件,中国驰名商标20件,云南省著名商标957件,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27件。
全省16个州市中,有6个州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有12个州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产业分布日趋合理,涵盖了卷烟、生物制药、有色金属、化工、花卉、茶叶等多个行业;地理标志商标涵盖了中药材、茶叶、米制品、植物油、生猪、核桃、咖啡、石榴、蜜桃等特色农业资源和制陶、玉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昆明市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三)商标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国家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5月26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确定了商标战略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
健全和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体系,确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商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指导,创新商标工作机制,从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的各个环节入手,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工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商标注册申请快捷方便,注册审查及评审科学高效,商标注册管理体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制度建设。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维护商标权益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进而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运用、管理、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全省驰、著名商标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完善了商标管理制度,配备了专兼职商标管理人员。部分企业建立了商标品牌维权机构和维权网络,密切与各职能部门联系,共同加强企业商标品牌保护。
(四)环境逐步净化
明确行政职能,加强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能,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到商标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切实保护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统一商标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密切与公安、海关、版权、专利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执法合力,完善跨部门商标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维护商标权益的机构,健全商标权自我维护网络,构建以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权益保护体系。 全面推进商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商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全面拓展商标电子政务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商标注册电子申请比例达到全部商标注册申请的85%,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和商标注册申请的电子互动。加大商标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商标权利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护,提高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的满意度。
研发工商系统内部商标业务专网。实现商标数据库和企业名称数据库的连接整合;建立覆盖全国的商标案件数据库;构建商标申请人、代理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定牌企业的自行申报及网上公布系统;建立工商系统内部商标综合、办案文件的办公流程;建立与商标相关的法律文件数据库。
(五)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商标培育与保护并重,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和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区域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区域内驰名、著名商标权益保护。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商标保护合力。在驰、著名商标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中积极建立商标维权联络协作制度和商标维权服务站,政企协作,共同推进商标维权保护和培育发展工作。加强商标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开展了“联想”“三九”“云南白药”“宣威火腿”“云南红”“金沙江”等驰名、著名商标和奥林匹克标志、上海世博会专用标志、广州亚运会专用标志专项保护行动,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假冒侵权违法案件4210件,案值4352万元,有力打击了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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