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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代商标的产生与发展(4)

2021-02-15 10:02:08|269|起点商标网
与此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使英、法、德等国再次将目光转向东方、转向中国,纷纷要求维持他们过去在华的经济利益,对于十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商标保护问题,也要求我国政府早日予以解决。在内外作用的双重影响下923年5月经上海工商界代表谢复初等提议,并由北洋政府审定,在农商部内正式成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商标局。期间颁布有《商标法》(共四十四条,1923年5月3日)和《商标法施行细则》(共三十七条,1923年5月8日)两部法案。同年9月5日,编辑出版第一本《商标公报》,此后这本由政府出版的刊物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北洋政府统治的十余年间,经农商部、实业部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共计两万余件(左旭初,1999)。虽然,中国商标所占比重仍然较少,但已出现增长趋势,其中不乏众多国有名牌和设计出色的商标作品。1927年12月,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全国注册局,专门办理商标注册事项。后因淞沪会战爆发,上海市区与商标局所在地南京交通往来阻遏,注册工作一度限于停滞状态。之后,商标局报工商部核准,于1932年2月15日,将商标局总部从南京迁至上海贵州路办公。1933年11月,实业部商标局编辑出版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商标方面的大型巨著《东亚之部?商标汇刊》,由上海中华书局承印出版。至1934年底,全国华商注册商标约为9224枚,其中上海华商注册商标7932枚,占全国华商注册商标总数的86%(左旭初,1999)"。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商标局随国民政府迁往重庆,期间,汪伪上海大道市政府社会局负责管理上海商标,但也有一部分商标由厂商直接送往重庆国民政府经济部商标局注册。受战争影响,商标注册工作陷入低谷抗战胜利后,上海依据国民政府发布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由上海市社会局对厂商企业使用的商标进行管理。至1946年,上海厂商(包括内迁厂商)向国民政府经济部商标局等注册的商标已有四万余枚,占全国注册商标总数的80%左右(左旭初,1999)2。从当时出版的一系列《商标公报》来看,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受到抗日战争影响,注册商标数量日趋减少,且水平大多不高,大部分商标仅以文字标注,没有设计相应的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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