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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是个商标而已您知道吗

2021-02-15 09:02:47|335|起点商标网
来源:新浪网
在国内,“解百纳”葡萄酒可以说是尤其常见了,超市中各式各样的酒款中总是能找到它的身影:其实,“解百纳”是法文“Cabernet”的音译,有时也译作卡本内、佳本纳等。在中国,“解百纳”通常表示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品丽珠(Cabernet Franc)和蛇龙珠(Cabernet Gernischt)三个葡萄品种的统称,因为这三个品种属于同一品系,同时也都以“Cabernet” 开头。
也就是说,“解百纳”并非某一具体葡萄品种的正式名称,而是三种葡萄品种的混酿。不过在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很多时候“Cabernet”一词也可以单指赤霞珠。1934年,时任张裕公司总经理的徐望之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携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中得到灵感,将张裕在当时酿造出的一种葡萄酒命名"解百纳"。随后在1937年,张裕获得了当时“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的批准,正式取得了“解百纳”商标的注册证书。不过年深日久,直到2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才又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解百纳”商标,并于2002年4月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注册证书,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随即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近8年之久的“解百纳”商标诉讼案。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虽然张裕将“解百纳”解读为取自中西融合,海纳百川之意,但业内也普遍将“解百纳”作为法语Cabernet的中文音译。因此在当时,张裕要重新注册“解百纳”商标的举动遭到业内其他企业的联合反对。他们认为“解百纳”是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是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无权私自占有。经过漫长而繁杂的行政复审,最后这个持续了近8年之久的“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终于在2011年1月尘埃落定,最终以皆大欢喜的结局告终——张裕与中粮、长城等7家公司可共享“解百纳”商标。因此我们在超市中常见的国产葡萄酒货架上,“解百纳”超高的曝光率也就不难解释喽~
【补充资料】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中规定:“解百纳”商标是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但也无限期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有限公司以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如果其他企业使用了“解百纳”商标可就属于侵权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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