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相关案例
2021-02-14 04:02:19|190|起点商标网
(一)非法开设海盗私服网站
2008年1月上旬,高江斌和王超在搜豆网看到有出售“海盗王”游戏的服务端程序。精通该程序的高江斌和王超便购买了该程序,从官方网站下载了客户端程序,开设了“海盗王”私服网。为此,周吕兵注册了一个名为XXX的域名,从广东湛江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开设了网站。高江斌负责架设服务器和远程维护,网站页面由周吕兵制作,王超做些美工方面的修改。案发后,法院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这个海盗私服网站通过出售虚拟武器、装备给玩家的方式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18.6万元。
2008年9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
(二)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
冒牌授权人网上卖电影5000部,涉案金额2000万,全国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件。
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嫌疑人杨某系北京金互动公司负责人,打着文化部旗号,自称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是战略合作伙伴,伪装成中外著作权人向各地网站出售虚假影视节目授权。自2000年成立以来,先后向国内多家网站提供影片,供这些网站在线播映及网络传播,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嫌侵犯包括中国(含香港、台湾地区)、美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家电影著作权人的数千种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各地网络运营商迫切需要大量影视节目资源供公众浏览使用和下载,但单个的网络服务运营商又没有能力从正规渠道获取大量优秀影视节目的著作权授权,并且我国版权中介代理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关监管法规不健全,因此滋生了一批伪造中外著作权人授权、专门向各地网络服务运营商提供虚假影视节目授权的侵权违法行为人。此案是全国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件,从涉案金额、涉及著作权人数量上看都是全国最高的,也是北京市第一起网络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刑事案件。
2008年1月上旬,高江斌和王超在搜豆网看到有出售“海盗王”游戏的服务端程序。精通该程序的高江斌和王超便购买了该程序,从官方网站下载了客户端程序,开设了“海盗王”私服网。为此,周吕兵注册了一个名为XXX的域名,从广东湛江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开设了网站。高江斌负责架设服务器和远程维护,网站页面由周吕兵制作,王超做些美工方面的修改。案发后,法院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这个海盗私服网站通过出售虚拟武器、装备给玩家的方式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18.6万元。
2008年9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
(二)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
冒牌授权人网上卖电影5000部,涉案金额2000万,全国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件。
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嫌疑人杨某系北京金互动公司负责人,打着文化部旗号,自称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是战略合作伙伴,伪装成中外著作权人向各地网站出售虚假影视节目授权。自2000年成立以来,先后向国内多家网站提供影片,供这些网站在线播映及网络传播,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嫌侵犯包括中国(含香港、台湾地区)、美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家电影著作权人的数千种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各地网络运营商迫切需要大量影视节目资源供公众浏览使用和下载,但单个的网络服务运营商又没有能力从正规渠道获取大量优秀影视节目的著作权授权,并且我国版权中介代理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关监管法规不健全,因此滋生了一批伪造中外著作权人授权、专门向各地网络服务运营商提供虚假影视节目授权的侵权违法行为人。此案是全国第一例著作权虚假授权的刑事案件,从涉案金额、涉及著作权人数量上看都是全国最高的,也是北京市第一起网络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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