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名牌商标战略
2021-02-13 05:02:58|173|起点商标网
中国名牌商标发展的国家战略,属于名牌商标事业的宏观环境范畴,战略重点为政府行为、法制工程、社会文化、体制与产业政策条件等,主要解决中国名牌商标事业发展的客观条件的问题。
创造名牌商标,已不仅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需要,是与整个国家发展、整个民族强盛密切相关的长远大计。国家需要不断通过实施名牌商标战略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竞争。与企业主体不同的是,国家虽然是国有财产所有权的代表,但并不直接通过国有财产的经营和管理来塑造品牌,而是通过为企业主体提供合适的土壤,提供合适的经济和政策支持,通过立法等程序保障企业竞争的正当性,保证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经营方式达到塑造品牌的目的。
一方面,政府首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者和调控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并不通过各种各样的行政指令来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而是通过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总量平衡,改革财政金融政策。从品牌战略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首先必须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世界品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机构;打破地区割据和条款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通过各种办法沟通信息,为企业打造名牌商标提供实在有效的服务。
另一方面,政府又要为保护企业创建品牌、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提供完整的法律法规,为品牌竞争提供公平合理的环境条件。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侵权现象严重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品牌运营。目前,我国与名牌商标战略配套的法律主要包括1983年开始实施的《商标法》、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1991年的《著作权法》、1992年的《产品质量法》、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广告法》等。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提出“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名牌商标战略”。1997年2月出台了《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商标产品的若干意见》。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全面为中国名牌商标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中国名牌商标产品管理办法》并予发布实施,为中国名牌商标产品的评价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2002年2月6日,质检总局又制定了《中国名牌商标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规范中国名牌商标产品标志使用的管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名牌商标产品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客观上为中国名牌商标的创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是指导中国名牌商标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但是,与国际上名牌商标战略较为成熟的美国、日本等相比,中国的名牌商标战略事业还处于较低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管理,为中国的世界名牌商标的及早诞生提供“温床”。在不与政府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和专业社团单位等制定的一些行业性品牌管理措施,如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制定《全国质量评审标准》和《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也为中国名牌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支撑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推动名牌商标战略工作中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名牌商标战略工作,切实负起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对名牌商标战略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证。因此,首先在思想上要重视,真正把名牌商标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制定名牌商标战略发展规划,以此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三是要制定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奖励制度,为名牌商标战略做出贡献的要表彰;要宣传优秀企业和名牌商标产品,既引导消费,又支持名牌商标产品发展。四是要加大培育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帮助有条件的产品成为名牌商标产品,支持已经成为名牌商标的产品发挥品牌效益,集聚资源和技术,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加大打假力度,保护名牌商标产品。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保护优势企业和品牌的利益,为企业走名牌商标道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造名牌商标,已不仅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需要,是与整个国家发展、整个民族强盛密切相关的长远大计。国家需要不断通过实施名牌商标战略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竞争。与企业主体不同的是,国家虽然是国有财产所有权的代表,但并不直接通过国有财产的经营和管理来塑造品牌,而是通过为企业主体提供合适的土壤,提供合适的经济和政策支持,通过立法等程序保障企业竞争的正当性,保证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经营方式达到塑造品牌的目的。
一方面,政府首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者和调控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并不通过各种各样的行政指令来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而是通过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总量平衡,改革财政金融政策。从品牌战略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首先必须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世界品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机构;打破地区割据和条款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通过各种办法沟通信息,为企业打造名牌商标提供实在有效的服务。
另一方面,政府又要为保护企业创建品牌、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提供完整的法律法规,为品牌竞争提供公平合理的环境条件。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侵权现象严重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品牌运营。目前,我国与名牌商标战略配套的法律主要包括1983年开始实施的《商标法》、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1991年的《著作权法》、1992年的《产品质量法》、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广告法》等。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提出“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名牌商标战略”。1997年2月出台了《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商标产品的若干意见》。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全面为中国名牌商标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中国名牌商标产品管理办法》并予发布实施,为中国名牌商标产品的评价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2002年2月6日,质检总局又制定了《中国名牌商标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规范中国名牌商标产品标志使用的管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名牌商标产品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客观上为中国名牌商标的创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是指导中国名牌商标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但是,与国际上名牌商标战略较为成熟的美国、日本等相比,中国的名牌商标战略事业还处于较低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管理,为中国的世界名牌商标的及早诞生提供“温床”。在不与政府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和专业社团单位等制定的一些行业性品牌管理措施,如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制定《全国质量评审标准》和《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也为中国名牌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支撑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推动名牌商标战略工作中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名牌商标战略工作,切实负起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对名牌商标战略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证。因此,首先在思想上要重视,真正把名牌商标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制定名牌商标战略发展规划,以此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三是要制定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奖励制度,为名牌商标战略做出贡献的要表彰;要宣传优秀企业和名牌商标产品,既引导消费,又支持名牌商标产品发展。四是要加大培育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帮助有条件的产品成为名牌商标产品,支持已经成为名牌商标的产品发挥品牌效益,集聚资源和技术,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加大打假力度,保护名牌商标产品。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保护优势企业和品牌的利益,为企业走名牌商标道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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