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第一审和二审程序
2021-02-12 02:02:19|285|起点商标网
1.第一审程序
(1)诉讼时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商标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2)起诉与受理。提起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具体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商标侵权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商标侵权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是指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提起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必须明白无误地提出侵犯自己商标合法权益的对方当事人,而且还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其确切的住址没有被告,起诉不能成立,被告不明确,人民法院难以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程序也无法开始。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商标权利人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如要求侵权人停止商标侵权、赔偿损失等。同时,应当具体提出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的事实,以及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司法解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商标权利人应当就前述有关“诉讼管辖”的内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人民法院才能依法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的7日内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公开进行。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审判人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案件,按以下六个阶段依次进行:开庭准备阶段、宣布开庭阶段、法庭调査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评议阶段和宣告判决阶段。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可以作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民事判决。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民事制裁不同于民事责任,是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制裁措施,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根据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商标侵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2.第二审程序及执行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诉讼时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商标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2)起诉与受理。提起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具体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商标侵权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商标侵权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是指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提起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必须明白无误地提出侵犯自己商标合法权益的对方当事人,而且还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其确切的住址没有被告,起诉不能成立,被告不明确,人民法院难以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程序也无法开始。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商标权利人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如要求侵权人停止商标侵权、赔偿损失等。同时,应当具体提出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的事实,以及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司法解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商标权利人应当就前述有关“诉讼管辖”的内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人民法院才能依法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的7日内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公开进行。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审判人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案件,按以下六个阶段依次进行:开庭准备阶段、宣布开庭阶段、法庭调査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评议阶段和宣告判决阶段。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可以作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民事判决。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民事制裁不同于民事责任,是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制裁措施,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根据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商标侵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2.第二审程序及执行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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