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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期间

2021-02-11 17:02:41|204|起点商标网
由于著作权所包括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二者的期间也不同。著作权的期间的计算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死亡起算主义”,即作者终身享有再加死亡后若干年限。一般是从作者死亡之年的年末或翌年年初开始计算。(2)“发表起算主义”,即从作品公开发表之年年末起若干年限。
我国著作权期间的计算兼采两种计算方法。一般作品适用“死亡起算主义”;特殊作品适用“发表起算主义”。
(一)著作人身权期间
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只要作品存在,作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事实就不会改变,因此它们受到永久的保护。世界各国由于著作权理论和立法传统的不同,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不一样。
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其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这是因为发表权是著作财产权产生的前提,它往往同复制权、录制权展览权等相联系,作品的发表也会给作者或其继承人带来经济利益。如果发表权永久受到保护,不利于作品的利用。
(二)著作财产权期间
1.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以作品产生或首次发表起算,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电视电影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因为发表权一经行使便不复存在,所以上述规定中的发表权是指,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2.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一般保护期的规定。在作者身份确定之前,该匿名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由出版者或作品原件所有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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