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英文商标”如何判断近似
商标审查系列之英文审查
一个字母或两个字母的组合,称为字头,三个及以上字母为英文。这里只介绍英文的审查标准,字头的审查标准会在以后的分享中介绍。
一、无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两个无含义的英文商标,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1.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
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2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
”SOM“与“SMO”
如果是四个字母,判定为近似的几率会有所上升,大约有4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
“SOMI”与“SOIM”
五个以上字母,这种类型的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2.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
字形相近的字母有:C与G、O与Q、I与L等。
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如:
“CTI”与“GTI”
(一般会判定为不近似)
“CTI”与“CTL”
(前者第三字母为“i”的大写)
(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cti”与“ctl“
(后者第三字母为“L”的小写)
(一般判定为近似)
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3.增加一个字母
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
”SOM“与”SOMS“
(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SOM“与“SOOM”
(一般判定为近似)
四个及四个以上字母组成的无含义英文,若在末尾增加一个“S” 或者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举例说明:
“CAROLFLEX”与“CARPOFLEX”
这个例子中,两个商标第四位、第五位字母都不相同,但因为字母较多,所以整体看上去无太大差别,所以这两件商标为近似商标。
二、有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英文审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义,若有含义,要一并审查其中文翻译。有多个含义的优先审查其常用含义,同时审查其在金山词霸翻译中的第一含义。
1.两个都有含义的英文,中文含义不同,字母差别不大,或者中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很大,审查员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如:
“HORSE”(马)与“HOUSE”(房子)
(字母仅差一个,但是含义相差甚远,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Eagle“与“HAWK”
(同译为“鹰”)
2.英文的复数、不同时态、不同词性之间,判定为近似商标。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不再举例说明。
3.英文的组合商标,其中一部分有含义,整体无含义,视为无含义的英文,无需翻译。
4.几个有含义英文组合为一个英文单词的审查标准。
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80%以上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因为商标局设定的英文检索算法中,对空格没有设定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英文检索时,增减空格,检索结果会有不同。所以在检索此类型英文商标时,应增加空格多检索一遍,以“hawkwolf”为例,应检索汉字“鹰狼”,英文“hawkwolf”、“hawkwolf”。
如果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在一起之后的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并且整体无明显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虽然都有含义,但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属于生硬的拼凑,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判定为近似商标。而如果这两个商标稍作变化,增加一个空格,则变为了两个词组,6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
综上所述,就是起点商标网小编为英文商标审查的大体标准,实际应用中还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做出相对准确的结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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