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品商号及企业名称的区别
2021-02-10 19:02:20|172|起点商标网
1.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
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
注册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依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商标在实践中长期使用,可以逐渐演化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原注册商标所有人就不得再禁止别人使用。如“阿斯匹林”原本是商标,现已演化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的知名度越高,演化成商品名称的可能性越大。
2.商标与商号
商标与商号有密切联系。有些商号由于历史悠久,影响广泛,商号名称被作为商标注册,如“狗不理”、“张小泉”、“同仁堂”。有些商标由于知名度高,企业就将商标用在企业名称上,如美国“波音公司”,原名“太平洋航空产品公司”,“波音”商标出名后,就将“波音”商标用于企业名称。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商标与商号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从使用对象来看,商标的使用范围以商品为核心,商号是以企业为核心或依托来使用的。
其次,从两者的功能来看,商标的作用是将不同企业(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商号则使用在企业名称中,用以区分不同的市场主体和民事主体。
第三,权利产生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取得专用权的标志,其权利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商号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的名称。商号不享有绝对的排他权,在不同的管辖区域可以有相同的商号存在。
第四,商号均由文字构成,但商标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3.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
首先,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识别不同企业的服务,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其次,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第三,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第五,适用法律不同。企业名称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第六,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
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
注册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依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商标在实践中长期使用,可以逐渐演化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原注册商标所有人就不得再禁止别人使用。如“阿斯匹林”原本是商标,现已演化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的知名度越高,演化成商品名称的可能性越大。
2.商标与商号
商标与商号有密切联系。有些商号由于历史悠久,影响广泛,商号名称被作为商标注册,如“狗不理”、“张小泉”、“同仁堂”。有些商标由于知名度高,企业就将商标用在企业名称上,如美国“波音公司”,原名“太平洋航空产品公司”,“波音”商标出名后,就将“波音”商标用于企业名称。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商标与商号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从使用对象来看,商标的使用范围以商品为核心,商号是以企业为核心或依托来使用的。
其次,从两者的功能来看,商标的作用是将不同企业(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商号则使用在企业名称中,用以区分不同的市场主体和民事主体。
第三,权利产生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取得专用权的标志,其权利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商号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的名称。商号不享有绝对的排他权,在不同的管辖区域可以有相同的商号存在。
第四,商号均由文字构成,但商标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3.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
首先,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识别不同企业的服务,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其次,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第三,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第五,适用法律不同。企业名称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第六,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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