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又被驳回?别慌!有的是解决办法!
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但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众所周知,商标被驳回一直是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最大的“拦路虎”。如果您真的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别慌!且和小编来看看解决方法。
1.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2.商标驳回的类型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两种。其中,全部驳回是指整个商标所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驳回。部分驳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申请被驳回。
3.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
(2)商标名称不规范
(3)商标缺乏显著性
(4)商标违反强制性规定
4.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一旦被商标局驳回并非无解,也不意味着商标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抢救对策与措施,是可以让商标起死回生的。
当遭遇申请被驳回时,要注意几个时间点,15日,9个月,延长3个月。
15日是指如果被驳回,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9个月指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9个月。
延长3个月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5.对驳回复审裁定仍然不服怎么办
当然,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也不是100%就能够成功闯关,仍然有可能会保不住您心爱的商标,这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
实践中,驳回复审案件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实际上,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较低,一般不建议就被驳回复审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也维持原判的话就证明这个商标彻底注册失败了,商家想要获得商标,可以通过采取驳回复审以外的辅助措施应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商标注册申请人通常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辅助措施:
(一)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三)适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四)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五)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与引证商标注册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六)就申请商标中冲突部分以外的剩余部分向商标局单独提出注册申请;
(七)就申请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八)适当修改申请商标,并就修改后的申请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所以,即使大家申请注册的商标真的被驳回了也不要慌,可按上述办法进行解决。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前先来商标圈做彻底的商标近似查询,尽量避免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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