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知识产权保护
2021-02-10 11:02:20|132|起点商标网
会展是展览会与博览会的总称,是展示新产品、加强技术交流与促进贸易洽谈的平台,是一种投入少、社会效益高、无污染、零排放的绿色产业。
近年来,中国“会展经济”逐步形成,并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中国展览项目数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展览场馆数量居世界第三,年度各类会展规模也屡创新高。
在全球各类会展中,对中国企业而言,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展会品牌有:每年举办两届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每年举办一届的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每年举办一届的俄罗斯莫斯科国际五金工具展览会,以及近年来我国第一个专门为国际技术贸易设立的展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上交会)。与繁荣的会展经济相伴的是会展知识产权问题也日渐突出,特别是高端的会展,无论是主办方,还是参展商,都对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抱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一)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会展知识产权包括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和展品知识产权。
1.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展会的设计理念、展台搭建设计、展会的LOGO及名称等。
2.展品知识产权展品知识产权包括展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涉及产品、技术和方法。
(2)商标权:如商品和服务标志。
(3)著作权与邻接权:涉及展台或展板设计、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网站设计、网页内容、展会期间的娱乐演出、背景音乐等。
(4)商业秘密:如祖传工艺、秘制配方等。
(5)植物新品种权:涉及参展植物产品。
(二)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会展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一直是展会的“雷区”,参展商最担心的问题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他人模仿,反过来以低价位抢走自己的客户。而更难以应对的是国内企业花费巨额资金参加国际展会,却经常被阻挡在展会之外,或者被强制撤展,甚至发生过参展人员遭受逮捕的事件。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
1.不了解相关知识和法律程序
参展企业没有在参展国进行知识产权注册,在产权纠纷发生时,一些外商仅凭口述或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参展企业进行指控、索要赔偿、封存参展展品,其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基本上是当地法院根据起诉方单方面的陈述所签发的临时禁令。面对指控,参展企业不能讲清楚自己是否侵权,没有能力进行辩护,不清楚该禁令的作用和应对方法,找不到相应的办法回击,展品只好让人拿走或撤下展台停展,也没有时间在4~5天的展期中通过法律手段撤消指控,影响了参展效果和声誉。
2.忽视对展会用宣传材料的审核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参加国际展览会上碰到许多宣传材料的侵权纠纷,其中包括产品图片,也包括从网络和其他企业宣传材料中下载或翻印的宣传图片;部分企业在参展时使用了集团公司的介绍手册,内容包括了不是本次参展产品的图片,这些均有可能遭到指控。
3.参展产品包装引起争议
许多企业在参展时往往忽略了参展展品包装盒或参展道具也会引起侵权纠纷这一事实。这些产品并不是参展展品,仅仅是用来包装所展出的展品或布置展位时使用的挂钩或固定材料等。
4.不愿主动及时应对控告
我国企业在遇到外商侵权控告时,往往不愿意主动配合和及时应对,结果使毫无根据的指控成为事实。此外,由于对展出国的法律和规定不清楚,加之受打官司的费用和时间限制,在展览结束后,被控企业不能很好地按照必要的法律程序解决展会期间的纠纷,这样就会造成下次参展的障碍。
5.产品商标权使用违规
有些中外合资企业展出的展品是外商品牌,这些品牌的使用是有一定的时间和地区限制的。由于两个不同的使用商标企业在第三国所享有的权利不同,在参展时也容易发生纠纷。
6.“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展会期间展示的商品涉嫌专利侵权时,出现“许诺销售”的现象比较多,即该涉嫌违规使用他人专利的产品在展出期间还未出售,但已经签订了协议。
近年来,中国“会展经济”逐步形成,并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中国展览项目数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展览场馆数量居世界第三,年度各类会展规模也屡创新高。
在全球各类会展中,对中国企业而言,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展会品牌有:每年举办两届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每年举办一届的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每年举办一届的俄罗斯莫斯科国际五金工具展览会,以及近年来我国第一个专门为国际技术贸易设立的展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上交会)。与繁荣的会展经济相伴的是会展知识产权问题也日渐突出,特别是高端的会展,无论是主办方,还是参展商,都对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抱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一)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会展知识产权包括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和展品知识产权。
1.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展会的设计理念、展台搭建设计、展会的LOGO及名称等。
2.展品知识产权展品知识产权包括展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涉及产品、技术和方法。
(2)商标权:如商品和服务标志。
(3)著作权与邻接权:涉及展台或展板设计、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网站设计、网页内容、展会期间的娱乐演出、背景音乐等。
(4)商业秘密:如祖传工艺、秘制配方等。
(5)植物新品种权:涉及参展植物产品。
(二)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会展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一直是展会的“雷区”,参展商最担心的问题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他人模仿,反过来以低价位抢走自己的客户。而更难以应对的是国内企业花费巨额资金参加国际展会,却经常被阻挡在展会之外,或者被强制撤展,甚至发生过参展人员遭受逮捕的事件。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
1.不了解相关知识和法律程序
参展企业没有在参展国进行知识产权注册,在产权纠纷发生时,一些外商仅凭口述或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参展企业进行指控、索要赔偿、封存参展展品,其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基本上是当地法院根据起诉方单方面的陈述所签发的临时禁令。面对指控,参展企业不能讲清楚自己是否侵权,没有能力进行辩护,不清楚该禁令的作用和应对方法,找不到相应的办法回击,展品只好让人拿走或撤下展台停展,也没有时间在4~5天的展期中通过法律手段撤消指控,影响了参展效果和声誉。
2.忽视对展会用宣传材料的审核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参加国际展览会上碰到许多宣传材料的侵权纠纷,其中包括产品图片,也包括从网络和其他企业宣传材料中下载或翻印的宣传图片;部分企业在参展时使用了集团公司的介绍手册,内容包括了不是本次参展产品的图片,这些均有可能遭到指控。
3.参展产品包装引起争议
许多企业在参展时往往忽略了参展展品包装盒或参展道具也会引起侵权纠纷这一事实。这些产品并不是参展展品,仅仅是用来包装所展出的展品或布置展位时使用的挂钩或固定材料等。
4.不愿主动及时应对控告
我国企业在遇到外商侵权控告时,往往不愿意主动配合和及时应对,结果使毫无根据的指控成为事实。此外,由于对展出国的法律和规定不清楚,加之受打官司的费用和时间限制,在展览结束后,被控企业不能很好地按照必要的法律程序解决展会期间的纠纷,这样就会造成下次参展的障碍。
5.产品商标权使用违规
有些中外合资企业展出的展品是外商品牌,这些品牌的使用是有一定的时间和地区限制的。由于两个不同的使用商标企业在第三国所享有的权利不同,在参展时也容易发生纠纷。
6.“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展会期间展示的商品涉嫌专利侵权时,出现“许诺销售”的现象比较多,即该涉嫌违规使用他人专利的产品在展出期间还未出售,但已经签订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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