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发展阶段
2021-02-09 06:02:34|154|起点商标网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
这个阶段,我国创新政策的颁布数量是逐年递增的,“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政府提出的治国战略已经初显成效。如1978年颁布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27个领域的科技任务作了全面安排。1985年我国制定了12个领域的技术政策。这一时期我国有关创新政策的主要特点是:
(1)政府是推动科技进步的主导力量,推出了多项科学技术计划。这一时期制定和实施了“国家技术改造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技术发展项目计划”、“星火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等,推动了我国技术创新事业的发展。
(2)重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然而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并不活跃,还依赖于政府的计划安排,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处于卖方市场条件下,感觉不到竞争的压力,因而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
(3)加强创新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如专利制度、风险投资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相继被引入,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极大改善。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早期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每年颁布的技术创新政策基本保持稳定,到了90年代以后,我国的技术创新政策数量呈递增趋势。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1)随着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我国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此相适应,科技体制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国家鼓励R&D机构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兼并、承包中小企业发展科技产业,开始重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允许技术作为商品转让。
(2)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备受关注。这一时期开始实施的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等,都是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而确立的。一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科技进步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的颁布,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3)开始逐步进行技术创新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比如支持R&D机构改制转型为现代科研型企业,改组或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咨询与服务中心、高科技孵化器等技术创新组织。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
在此阶段我国的创新政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管是从创新政策的颁布数目、创新政策的颁布领域,还是创新政策的手段来看,我国的创新政策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1996年、1997年,我国创新政策的数量急剧增长。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1)技术创新概念开始为我国政府所接受。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技术创新研究也逐渐兴起。1995年,《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明确提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我国的技术创新终于开始从研究进入实践。
(2)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开始被明确。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形成共识。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国家领导人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深化体制改革。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为组长、知识产权局等28个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2005年8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主要原则为:政府主导,创新为本,统筹协调,衔接配套;立足国情,与时俱进。在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再一次明确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3)开始提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思想,创新政策涵盖的范围逐步扩大,进一步扩大国家的科技投入,加强金融政策、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教育科普的工作相结合。
总体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根据国际规则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修正完善;并先后参加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公约。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重大调整,其核心是放权让利。2006年以后,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吴仪副总理担任国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组长,同时还是“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组长,后者是2004年由国务院联合12个中央部门组成的。从2004年9月起,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文件。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表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有望在2007年出台;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这个阶段,我国创新政策的颁布数量是逐年递增的,“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政府提出的治国战略已经初显成效。如1978年颁布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27个领域的科技任务作了全面安排。1985年我国制定了12个领域的技术政策。这一时期我国有关创新政策的主要特点是:
(1)政府是推动科技进步的主导力量,推出了多项科学技术计划。这一时期制定和实施了“国家技术改造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技术发展项目计划”、“星火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等,推动了我国技术创新事业的发展。
(2)重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然而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并不活跃,还依赖于政府的计划安排,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处于卖方市场条件下,感觉不到竞争的压力,因而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
(3)加强创新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如专利制度、风险投资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相继被引入,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极大改善。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早期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每年颁布的技术创新政策基本保持稳定,到了90年代以后,我国的技术创新政策数量呈递增趋势。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1)随着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我国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此相适应,科技体制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国家鼓励R&D机构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兼并、承包中小企业发展科技产业,开始重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允许技术作为商品转让。
(2)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备受关注。这一时期开始实施的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等,都是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而确立的。一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科技进步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的颁布,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3)开始逐步进行技术创新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比如支持R&D机构改制转型为现代科研型企业,改组或创办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咨询与服务中心、高科技孵化器等技术创新组织。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
在此阶段我国的创新政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管是从创新政策的颁布数目、创新政策的颁布领域,还是创新政策的手段来看,我国的创新政策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1996年、1997年,我国创新政策的数量急剧增长。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1)技术创新概念开始为我国政府所接受。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技术创新研究也逐渐兴起。1995年,《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明确提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我国的技术创新终于开始从研究进入实践。
(2)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开始被明确。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形成共识。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国家领导人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深化体制改革。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为组长、知识产权局等28个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2005年8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主要原则为:政府主导,创新为本,统筹协调,衔接配套;立足国情,与时俱进。在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再一次明确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3)开始提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思想,创新政策涵盖的范围逐步扩大,进一步扩大国家的科技投入,加强金融政策、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教育科普的工作相结合。
总体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根据国际规则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修正完善;并先后参加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公约。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重大调整,其核心是放权让利。2006年以后,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吴仪副总理担任国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组长,同时还是“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组长,后者是2004年由国务院联合12个中央部门组成的。从2004年9月起,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文件。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表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有望在2007年出台;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