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2021-02-07 00:02:47|229|起点商标网
宣讲要点
所谓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而产生的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中国自然人、外国自然人都可以依法申请注册商标。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商标作为一种标志,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是一笔无形财富。因此,将商标注册,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得到保护。
典型案例
单某2002年3月从一家国有企业下岗后一直在外打零工。2006年6月,在亲朋好友的热心帮助下,单某在县城开起一家烧烤店,起名为“顺爱烧烤”。烧烤店开业3年来,依靠单某和妻子的精心经营,店里的生意一直不错。最近,单某得知店面所在的街道将要被政府规划为食品街,娆烤店生意的前景可观。于是单某和妻子琢磨着,如果目前店里的效益好,以后就把隔壁的一家饭馆也盘过来,用于扩大经营。不过现在最让单某犯愁的是,附近有几家餐厅也开始经营烤肉业务,竟争日益激烈。一个朋友提醒单某说,个人也能申请商标注册,现在大家都崇尚吃“牌子”,单某也把“顺爱”注册为商标。单某以前只听说过商品有注册商标,但没听说过店面也有注册商标的。
专家评析
本案中,单某朋友的意见是正确的,也不妨算是一条经营的良策。下面,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服务商标可以合法存在。
商品享有注册商标,应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同样饮食服务享有注册商标也是屡见不鲜的,如著名的麦当劳、肯德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具有相同的标志属性,其区别在于前者表示的是服务项目,后者表示的是有形商品。单某家的“顺爱”烧烤店作为饮食服务行业,当然可以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第二,个人可以成为注册商标的主体。
2001年修正案通过之前,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内的自然人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但根据200年修改后的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单某完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顺爱”作为自己的注册商标。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所谓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而产生的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中国自然人、外国自然人都可以依法申请注册商标。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商标作为一种标志,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是一笔无形财富。因此,将商标注册,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得到保护。
典型案例
单某2002年3月从一家国有企业下岗后一直在外打零工。2006年6月,在亲朋好友的热心帮助下,单某在县城开起一家烧烤店,起名为“顺爱烧烤”。烧烤店开业3年来,依靠单某和妻子的精心经营,店里的生意一直不错。最近,单某得知店面所在的街道将要被政府规划为食品街,娆烤店生意的前景可观。于是单某和妻子琢磨着,如果目前店里的效益好,以后就把隔壁的一家饭馆也盘过来,用于扩大经营。不过现在最让单某犯愁的是,附近有几家餐厅也开始经营烤肉业务,竟争日益激烈。一个朋友提醒单某说,个人也能申请商标注册,现在大家都崇尚吃“牌子”,单某也把“顺爱”注册为商标。单某以前只听说过商品有注册商标,但没听说过店面也有注册商标的。
专家评析
本案中,单某朋友的意见是正确的,也不妨算是一条经营的良策。下面,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服务商标可以合法存在。
商品享有注册商标,应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同样饮食服务享有注册商标也是屡见不鲜的,如著名的麦当劳、肯德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具有相同的标志属性,其区别在于前者表示的是服务项目,后者表示的是有形商品。单某家的“顺爱”烧烤店作为饮食服务行业,当然可以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第二,个人可以成为注册商标的主体。
2001年修正案通过之前,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内的自然人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但根据200年修改后的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单某完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顺爱”作为自己的注册商标。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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