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积极行政管理概述
2021-02-06 15:02:49|122|起点商标网
行政管理理论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波里比阿、西塞罗等创设的混合政体学说和法治思想成为行政管理理论的萌芽,也促进了当时政权体系的演进;在近代,资产阶级启蒙学者相继提出了霍布斯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为行政管理理论注入了新的思想,而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行政理论(行政管理理论)是以美国学者威尔逊在1887年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一文为诞生标志,从该文发表到20世纪30年代,在历经了传统公共行政研究时期、修正公共行政研究时期、整合公共行政研究时期后,行政管理理论形成了较完整的学科体系,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是国家行政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理论。在行政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各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赋予行政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相应的行政管理权。
著作权是由法律确权的自然正当权利,而依法对著作权进行管理,属于国家的行政职能,亦是行政管理权的范畴。各国在不同时期行政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著作权也有不同的管理表现。在早期西方国家,王权与神权结合,成为各国唯一的权力中心,对于著作权的管理以王权的旨令为准,如印刷许可令;在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民主人权理念兴起,各国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民主、人权的尊重有所涉及,并制定了涉及文学、音乐、绘画等各种作品著作权的行政管理方式;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经济发生了巨大变革,社会矛盾更为突出.同时对社会管理提出更为严峻的议题,也对国家控制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地位被迅速提高,政府的行政权力也得到了增强,对著作权的行政管理从国内管理向国际协作管理迈进,《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就是在此时签订;到了20世纪,在行政管理学的转型时期,国家相应地制定完善了著作权管理体系,将新出现的录制者权、软件著作权等权利的管理均纳入到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职责之中。
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和不同技术条件下,政府肩负了不同的行政管理职责,决定了政府实施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和策略。在经济困难时期,社会需要政府加强行政管理,解决社会和经济发展矛盾,故而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围和职权都会有所扩大;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较为缓和时期,市场经济的自身发展要求需要有一个有限职权的政府来进行行政管理,这样才能实现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目的。这样的现象反映出无论是限权还是放权时期,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规律,即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时应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对社会经济状况和环境进行判别,根据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环境,采取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和力度,这样才能形成符合实际情况需要的行政管理,从而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与发展。
这个规律在著作权行政管理过程中同样存在,只是著作权是自然正当权利,且相对于其他权利而言具有无形性、人身性和财产性等特性,故在著作权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律或著作权积极行政管理准则是根据著作权的特性在不同时期、不同技术下的不同内涵和外延,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管理,使之具有主动性、创造性、能动性和正当性。
著作权是由法律确权的自然正当权利,而依法对著作权进行管理,属于国家的行政职能,亦是行政管理权的范畴。各国在不同时期行政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著作权也有不同的管理表现。在早期西方国家,王权与神权结合,成为各国唯一的权力中心,对于著作权的管理以王权的旨令为准,如印刷许可令;在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民主人权理念兴起,各国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民主、人权的尊重有所涉及,并制定了涉及文学、音乐、绘画等各种作品著作权的行政管理方式;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经济发生了巨大变革,社会矛盾更为突出.同时对社会管理提出更为严峻的议题,也对国家控制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地位被迅速提高,政府的行政权力也得到了增强,对著作权的行政管理从国内管理向国际协作管理迈进,《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就是在此时签订;到了20世纪,在行政管理学的转型时期,国家相应地制定完善了著作权管理体系,将新出现的录制者权、软件著作权等权利的管理均纳入到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职责之中。
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和不同技术条件下,政府肩负了不同的行政管理职责,决定了政府实施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和策略。在经济困难时期,社会需要政府加强行政管理,解决社会和经济发展矛盾,故而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围和职权都会有所扩大;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较为缓和时期,市场经济的自身发展要求需要有一个有限职权的政府来进行行政管理,这样才能实现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目的。这样的现象反映出无论是限权还是放权时期,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规律,即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时应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对社会经济状况和环境进行判别,根据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环境,采取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和力度,这样才能形成符合实际情况需要的行政管理,从而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与发展。
这个规律在著作权行政管理过程中同样存在,只是著作权是自然正当权利,且相对于其他权利而言具有无形性、人身性和财产性等特性,故在著作权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律或著作权积极行政管理准则是根据著作权的特性在不同时期、不同技术下的不同内涵和外延,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管理,使之具有主动性、创造性、能动性和正当性。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