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海外抢注的成因
2021-02-06 09:02:47|189|起点商标网
1.商标(权)自身特性
众所周知,商标在本质上属财产权,是一种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企业品牌(商标)具有的价值是任何有形财产都无法与之比拟的,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2018中国品牌价值百强榜》数据显示,排名首位的腾讯品牌价值为3 084.03亿元,紧跟其后的阿里巴巴品牌价值为3 066.41亿元,有着中华“老字号”之称的茅台品牌价值为1 876.48亿元。由此便可看出,企业商标背后隐藏的无穷价值正是吸引抢注者费尽心思实施海外抢注行为的根源。此外,商标权乃至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特征,这就使得我国企业虽然在国内及时申请注册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受我国《民法》《商标法》或《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保护,但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毕竟不同于商标所有权,不受地域限制,它必须在其他国家进行注册后才能获得该国法律保护,大量商标海外抢注现象的出现就是利用了商标权的地域性。
2.商标确权制度
商标确权制度是各国商标法中确定企业商标专用权最为重要的制度,同时也是造成商标海外抢注现象频发的主要因素。纵观世界各国(地区)立法,目前国际上能够接受或认可的商标确权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注册优先制、使用优先制和混合制(也称注册与使用并用制),其中,注册优先制程序较为简便,使用范围最广,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采用此种制度[2]。采用注册优先制是指依据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谁率先在该国(地区)申请商标注册,谁就能够优先获得商标专用权,受到该国(地区)法律保护。此种商标确权制度的存在为商标海外抢注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3.企业自身缺陷
商标海外频遭抢注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在内)的保护意识淡薄,对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视程度明显缺乏。我国企业从1990年到2016年在国内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由57 272件增长至369.1万件,然而反观这期间我国企业在马德里体系中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只是从40件升至3 014件,增长速度远不及申请商标国内注册数量且差距巨大[3]。由此可见,相对于申请商标国内注册的重视和保护程度,我国企业远远不够注重对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正如谚语所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国外的“雀巢”“松下”“可口可乐”等知名品牌均在世界多国申请了商标注册,而我国企业忽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缺乏国际品牌保护的意识,为抢注者在海外实施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4.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出现的商标海外抢注现象是这场经济战争引发的必然结果,也是大多数企业(除职业抢注者等)为了排斥竞争对手所使用的重要手段。近些年,我国为了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和实现“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的战略转型,大力引导、鼓励、支持民族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使得企业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企业商标的无形经济价值愈加凸显,因而众多国外企业为了防范我国企业去与他们竞争本国市场或国际市场,便通过抢注商标的手段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
众所周知,商标在本质上属财产权,是一种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企业品牌(商标)具有的价值是任何有形财产都无法与之比拟的,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2018中国品牌价值百强榜》数据显示,排名首位的腾讯品牌价值为3 084.03亿元,紧跟其后的阿里巴巴品牌价值为3 066.41亿元,有着中华“老字号”之称的茅台品牌价值为1 876.48亿元。由此便可看出,企业商标背后隐藏的无穷价值正是吸引抢注者费尽心思实施海外抢注行为的根源。此外,商标权乃至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特征,这就使得我国企业虽然在国内及时申请注册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受我国《民法》《商标法》或《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保护,但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毕竟不同于商标所有权,不受地域限制,它必须在其他国家进行注册后才能获得该国法律保护,大量商标海外抢注现象的出现就是利用了商标权的地域性。
2.商标确权制度
商标确权制度是各国商标法中确定企业商标专用权最为重要的制度,同时也是造成商标海外抢注现象频发的主要因素。纵观世界各国(地区)立法,目前国际上能够接受或认可的商标确权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注册优先制、使用优先制和混合制(也称注册与使用并用制),其中,注册优先制程序较为简便,使用范围最广,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采用此种制度[2]。采用注册优先制是指依据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谁率先在该国(地区)申请商标注册,谁就能够优先获得商标专用权,受到该国(地区)法律保护。此种商标确权制度的存在为商标海外抢注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3.企业自身缺陷
商标海外频遭抢注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在内)的保护意识淡薄,对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视程度明显缺乏。我国企业从1990年到2016年在国内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由57 272件增长至369.1万件,然而反观这期间我国企业在马德里体系中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数量,只是从40件升至3 014件,增长速度远不及申请商标国内注册数量且差距巨大[3]。由此可见,相对于申请商标国内注册的重视和保护程度,我国企业远远不够注重对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正如谚语所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国外的“雀巢”“松下”“可口可乐”等知名品牌均在世界多国申请了商标注册,而我国企业忽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缺乏国际品牌保护的意识,为抢注者在海外实施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4.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出现的商标海外抢注现象是这场经济战争引发的必然结果,也是大多数企业(除职业抢注者等)为了排斥竞争对手所使用的重要手段。近些年,我国为了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和实现“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的战略转型,大力引导、鼓励、支持民族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使得企业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企业商标的无形经济价值愈加凸显,因而众多国外企业为了防范我国企业去与他们竞争本国市场或国际市场,便通过抢注商标的手段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