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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商标注册指南

2021-02-03 07:02:24|233|起点商标网
1法律框架
1.1商标权的法定或其他来源是什么?
商标保护的主要法规是经修订的《商标法》,第26:04章。商标所有者可能拥有《竞争法》(第14:28章)的权利,该法禁止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普通法进一步保护了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免遭他人假冒。
1.2商标权如何产生(即通过使用或注册)?
都。津巴布韦是第一个使用该学说的人。因此,如果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提出申请或申请人注册之前就已经使用过该商标,则一旦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津巴布韦专利》和商标杂志。仅在注册申请不是熟悉的外国商标(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这种行动;后者不需要事先使用或注册即可获得保护。
1.3商标注册计划的法定或其他来源是什么?
商标法规范商标的注册,并通过商标法规实施。
2什么构成商标?
2.1根据法律,哪些类型的名称或其他标识符可以作为商标?
“商标”在“商标法”中被定义为“可以用图形表示并且能够区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另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符号”。这是一个广义定义,包括可以“以图形方式表示”的任何符号。尽管目前仅注册了传统商标,但如果可以图形方式表示,则可能会注册声音,气味,触摸或其他非传统商标。
商标注册簿又分为四个部分,如下:
A部分:特殊标记;
B部分:被认为能够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商标;
C部分:认证标志;和
D部分:防御性标记。
还有一项关于集体商标注册的规定。
2.2用作商标的名称或其他标识符有哪些要求?
商标必须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或能够区分商品和服务,并且不能具有描述性或欺骗性。
2.3哪些类型的名称或其他标识符不适合用作商标?
只要能以图形方式表示,任何“标志”(包括构成可发音词的单词,设计,徽标和字母)都可以。根据《商标法》,几种类型的商标都有资格注册。但是,违反公共政策或具有欺骗性的名称或其他标识符无资格充当商标。同样,不能构成可发音词的字母或字母或其他通常由公众使用的单词也是表面上不可注册的。
3注册程序
3.1哪个理事机构(即商标局)控制注册流程?
司法,法律和议会事务部下属的津巴布韦知识产权局(ZIPO)。
3.2商标局在申请,起诉和发布注册期间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基本公务费如下:
200美元的申请费;
官方出版物每个字5美元及以上的费用;和
$ 80用于盖章注册证书。
如果该申请必须与现有申请或注册相关联,则每份申请还需支付40美元的关联费。所需的任何修改均需支付40美元的费用。
3.3商标局是否使用尼斯分类方案?
是。津巴布韦不是《尼斯协定》的成员,但已将《尼斯协定》第八版的分类纳入其法规。但是,注册服务商将接受基于尼斯协议更高版本的说明。
3.4是否允许“全班级”申请,或者申请人必须确定将使用其商标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吗?
申请人必须根据尼斯协议确定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可以使用各种描述,只要它们在尼斯协议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关类别之内即可。在描述了某些商品或服务后,申请人可以声明“以及该类中的所有此类商品(或服务)”,以确保覆盖面最广。
3.5申请人是否必须有真诚的意图将商标用于申请中标识的商品或服务才能申请注册?
法律只是简单地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津巴布韦的申请中说明“使用意图”。
3.6商标局是否对商标申请进行相对审查(即搜索较早的商标冲突)?
是。
3.7商标局除进行相对审查外还进行哪些类型的审查?
实质审查。
3.8除了与高级商标的混淆,描述性和通用性外,还有其他理由使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例如公共政策原因?
如果商标被认为具有欺骗性或违反公共政策,则可能是不合格的。如果商标包含不构成可发音词或一系列数字的字母,则该商标是表面上不可注册的。
3.9是否有可以在其上注册描述性商标的单独或补充注册簿?
是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注册服务商确定商标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则可以允许其在商标注册簿B部分进行注册。
3.10第三方可以在申请发布之前反对商标注册吗(例如,通过向商标局提出抗议信)?
不可以。第三方只能在《津巴布韦专利和商标杂志》上公布注册后两个月内反对注册。但是,如果第三方在商标发布之前发送了抗议书,则注册服务商可以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规的规定考虑书信中的观点,并可以决定提出异议。或她自己反对注册。
3.11申请人是否必须将商标用于商业目的才能获得注册?
否,尽管它必须有使用意图。
3.12从提交申请到第一次办公室诉讼通常需要多少时间?
考试大约需要四个月才能完成,但是可能要花更多时间,具体取决于ZIPO的情况(例如,人员短缺,设备故障或供应不足)。
3.13从提交申请到发布通常需要多少时间?
从归档到发布需要6到8个月的时间,但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具体取决于ZIPO的情况(例如,人员短缺,设备故障或供应不足)。
4上诉
4.1如果商标局拒绝注册,申请人可以上诉吗?如果是这样,对什么机构采取什么程序?
申请人可以向注册服务商提出重新考虑的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作为高等法院一部分的知识产权法庭提出上诉。
4.2商标局驳回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申请人向司法常务官提出上诉,则必须致函首席司法常务官,简要列出重新考虑的理由并要求举行听证会。但是,如果申请人愿意,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法庭上诉。
4.3审查机构的决定可以上诉吗?如果是这样,对什么机构采取什么程序?
首席注册官的决定可以向高等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上诉。
5个反对派
5.1第三方可以反对商标申请吗?
是。
5.2谁有资格反对商标申请?
任何感兴趣的一方。
5.3反对商标申请的时间表是什么?
异议通知必须在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如果利害关系方在这两个月内不能提出异议通知和异议理由,则可以请求延期,尽管也必须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5.4哪个机构听到反对意见?
津巴布韦知识产权局(ZIPO)。
5.5异议的进行过程是什么?
异议通知书和异议理由由反对者在ZIPO提出。申请人可以通过提出反陈述来回应,反对者可以对此作出回应。届时,听证会可应任何一方或注册服务商的要求安排。或者,各方可以继续提交声明和答复一段时间,直到:
任何一方均反对注册服务商,并请求不再给予时间;要么
注册服务商确定不再提交其他文件。
5.6关于异议的决定可以上诉吗?如果是这样,对什么机构采取什么程序?
可以在收到决定后的两个月内,由任何一方向高等法院总书记官长或知识产权法庭提出上诉。根据高等法院的申请规则,向知识产权法庭提出上诉是通过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
6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权利
6.1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什么保护(如果有的话)?
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根据普通法诉讼向高等法院提出假冒伪劣的申请。所有者必须确定:
其商标已获得商誉和声誉;
违规方一直在冒充他人或将其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虚假陈述为所有者的商品或服务;和
这种行为对所有者造成了损害(财务,声誉或两者兼有)。
如果成功,则所有者可以获取禁止该当事人使用其商标和损害赔偿的禁令。
6.2商标注册赋予什么合法权利?
合法权利涉及侵权,边境保护,禁止令,没收假冒商品和损害赔偿。
6.3如果有单独的描述性商标注册簿,则其中的注册具有什么合法权利?
在B部分中注册的商标的所有人可能会获得保护,免受A部分中专有商标的所有人的侵权和所有其他权利。但是,B部分商标非常薄弱,因为采取诉讼的一方可能会克服通过确立该商标不具有独特性并主张其也有权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主张。
7商标侵权的执行和补救
7.1针对商标侵权有哪些补救措施?
边境保护,制止,没收假冒商品和损害赔偿。
7.2针对商标稀释有哪些补救措施?
法律没有明确承认稀释。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使用的补救措施与任何商标侵权诉讼的补救措施相同。
7.3除侵权和摊薄外,法律是否认可针对商标权其他损害的补救措施?
是的:普通法行为是假冒产品。
7.4提出商标侵权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向高等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提出申请,或由高等法院签发传票。
7.5在商标诉讼中,被告有哪些典型的辩护?
在先使用:商标是在被告注册原告之前被被告使用的。
撤消不使用:商标所有人在提起诉讼前两个月连续五年没有使用过商标,因此应撤消以不使用;
注册商在注册商标时犯了错误,因为它不是独特的或创造性的,而仅仅是描述性的。要么
该商标正在完全不同的,不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
7.6在商标诉讼中对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可以通过向知识产权法庭提交上诉通知书来对注册服务商的决定提出上诉。可以通过向最高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来上诉知识产权法庭的决定。
8维护和删除注册
8.1初始注册的期限是多少,续期的期限是多少?
十年,此后永久为十年。
8.2如果需要保留或续展注册,必须向商标局提交什么文件?
续期申请,以及自注册之日起每十年的200美元的官方费用。除非要求优先权,否则申请日期即为注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续展日期为自要求的优先权日期起每隔十年。
8.3取消商标注册的依据是什么?
不支付续订费;
不使用商标(在相关方成功申请之后);要么
知识产权法庭或高等法院的命令。
8.4商标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取消注册?
不支付续订费。
8.5第三方可以通过什么程序寻求商标注册的取消?
通过津巴布韦知识产权局的异议程序,该申请仍在审理中并且尚未注册;或在注册后,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
8.6对撤销注册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决定是由注册服务商做出的,而不是最终决定,请先向首席注册服务商提出上诉,然后再向IP法庭提出上诉。或者,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法庭提出上诉,而不必向首席注册官提出上诉。
9许可
9.1商标许可是否有特殊要求,例如许可方的质量控制?
要使商标许可有效,必须满足一些要求,但许可人的质量控制不是其中之一。双方可以自由地将所需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在许可协议中。但是,许可人必须根据许可协议的条款连同誓章一起提交申请,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商标所有者与建议的注册用户之间现有或建议的关系的详细信息,包括:
 
拥有人将在许可下对商标的允许使用行使的控制程度;和
拟议的注册用户将是唯一的注册用户,还是其他限制将适用于其他注册用户;
建议进行注册的商品或服务;
就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允许使用的方式或地点或任何其他事项提出的任何条件或限制;和
允许的使用期限是设定的期限还是不确定的,如果是设定的期限,则是其持续时间。
注册服务商可能还会要求他或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信息或证据。如果许可证或用户协议包含上述所有信息,则许可证颁发者还可以提交许可证或用户协议的副本,尽管此类文档将作为公共记录,因此可以在津巴布韦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
9.2商标许可必须在商标局或其他管理机构进行记录吗?
记录许可协议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商标法》规定了记录。这样做是明智的,因为它允许商标所有者通过被许可人的使用来主张使用,从而避免因不使用其商标而遭受索偿。
9.3如果不遵守许可协议规定的义务(例如保持质量控制),许可人是否会丧失其商标权?
不可以,但是根据许可协议的条款,被许可人可因违反合同而向许可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10外国商标的保护
10.1在什么情况下(例如,根据不正当竞争法)在非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外国商标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商标法规定了对熟悉的外国商标(即著名或著名商标)的保护。《竞争法》还可以提供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保护。
10.2商标局是否允许基于外国或国际(马德里)注册的商标注册?
是的,津巴布韦已加入《马德里协定》。它还是非洲区域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并已加入《班珠尔议定书》,后者是商标注册的区域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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