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颜色保护
2021-02-03 05:02:10|220|起点商标网
自1992年以来,Christian Louboutin一直在其高跟鞋上使用红色漆鞋底。很显然,当他在黑色鞋底涂上红色指甲油时就想到了这一点。2008年,Louboutin申请了红色鞋的商标注册。底部(“红色鞋底标记”)。去年,Louboutin对Yves Saint Laurent(YSL)提起诉讼,力图阻止高级时装竞争对手出售其单色红鞋(该鞋也带有红色鞋底)。纽约地方法院拒绝了YSL的判决,理由是仅靠颜色永远不能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第二巡回赛倒转了,认为红色在用于鞋底时与鞋面颜色形成反差,在消费者眼中已经具有“第二层含义”。尽管该案被认为是Louboutin的胜利,但法院并未批准针对YSL的禁令,因为其使用红色鞋底与红色鞋面鞋搭配使用,而不是使用另一种颜色,因此不使用YSL。红底马克。
次要意义-当颜色像徽标时
根据美国法院的说法,当“在公众心目中,产品功能的主要意义是确定产品的来源而不是产品本身时,”才具有次要含义。Louboutin向法院提交了市场研究报告,结论是消费者已经认识到红色鞋底是Louboutin品牌的标志。市场研究的结果绝非偶然:Louboutin自进入市场以来,投入了数百万美元营销其红底鞋。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公平的。如果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开发可以被消费者认可的商标,那么公平地享受公司专有商标的使用是公平的。法律将这种商标称为获得独特性,或者如果不是天生具有独特性(例如耐克耐克),
伦敦法院还裁定,当法院支持吉百利在其牛奶巧克力包装中使用紫色时,该颜色可能会受到商标保护。自1914年投入使用以来,它一直认为英国消费者将牛奶巧克力的紫色包装与吉百利品牌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仅靠颜色是不够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颜色的使用方式一直是一致的。与品牌关联可能会受到商标保护。而且不,法律将不会保留商标,该商标剥夺了竞争者某种产品的必要功能,或者就设计而言是“一系列替代设计”。
功能防御通常可以保护颜色的使用
那么,为什么鞋的红色底可以申请商标,而餐具的花卉设计却不能呢?因为,按照第二巡回赛的推论,花艺设计是瓷器必不可少的美学功能,而红色鞋底不是。根据美国商标法,法院不会承认使竞争对手处于“与无声誉相关的重大不利地位”的商标。这就是所谓的“美学功能”测试,当一个彩色商标将“通过限制替代设计的范围来显着阻碍竞争”时,就没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当法院确定外观设计是否实用时,它将权衡商标的“来源识别方面”与“阻止竞争对手使用该功能所产生的竞争成本”。在Louboutin案中,法院未进行此分析,因为它的推理基于初步的“独特特征”测试,但Red Sole Mark可能会大幅度扩大规模,以支持来源识别方面,而不是竞争对手的竞争成本,特别是考虑到双方在诉讼中提交的市场研究结果。
吉百利的牛奶巧克力紫色包装也可以这样说。包装的来源识别方面远远超过其他公司将其牛奶巧克力包装为紫色包装的任何竞争成本(如果存在)。
Louboutin和Cadbury对颜色的使用类似于徽标。这些情况不会给一个公司单独制造红鞋,黑色运动鞋,棕色巧克力或其他基于颜色的垄断企业带来危险。相反,他们认为,如果您对颜色的独特使用(本质上不是功能性的)在消费者心目中获得了品牌认可,那么您将可以享受商标的专有使用权。长期以来,法院一直接受包含非法制造徽标的假冒产品侵犯了真正拥有者获得其自有品牌利益的专有权。正如有才华的设计师向我们展示的那样,如果巧妙地使用颜色,那么色彩就可以受到商标保护。
第二巡回赛倒转了,认为红色在用于鞋底时与鞋面颜色形成反差,在消费者眼中已经具有“第二层含义”。尽管该案被认为是Louboutin的胜利,但法院并未批准针对YSL的禁令,因为其使用红色鞋底与红色鞋面鞋搭配使用,而不是使用另一种颜色,因此不使用YSL。红底马克。
次要意义-当颜色像徽标时
根据美国法院的说法,当“在公众心目中,产品功能的主要意义是确定产品的来源而不是产品本身时,”才具有次要含义。Louboutin向法院提交了市场研究报告,结论是消费者已经认识到红色鞋底是Louboutin品牌的标志。市场研究的结果绝非偶然:Louboutin自进入市场以来,投入了数百万美元营销其红底鞋。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公平的。如果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开发可以被消费者认可的商标,那么公平地享受公司专有商标的使用是公平的。法律将这种商标称为获得独特性,或者如果不是天生具有独特性(例如耐克耐克),
伦敦法院还裁定,当法院支持吉百利在其牛奶巧克力包装中使用紫色时,该颜色可能会受到商标保护。自1914年投入使用以来,它一直认为英国消费者将牛奶巧克力的紫色包装与吉百利品牌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仅靠颜色是不够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颜色的使用方式一直是一致的。与品牌关联可能会受到商标保护。而且不,法律将不会保留商标,该商标剥夺了竞争者某种产品的必要功能,或者就设计而言是“一系列替代设计”。
功能防御通常可以保护颜色的使用
那么,为什么鞋的红色底可以申请商标,而餐具的花卉设计却不能呢?因为,按照第二巡回赛的推论,花艺设计是瓷器必不可少的美学功能,而红色鞋底不是。根据美国商标法,法院不会承认使竞争对手处于“与无声誉相关的重大不利地位”的商标。这就是所谓的“美学功能”测试,当一个彩色商标将“通过限制替代设计的范围来显着阻碍竞争”时,就没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当法院确定外观设计是否实用时,它将权衡商标的“来源识别方面”与“阻止竞争对手使用该功能所产生的竞争成本”。在Louboutin案中,法院未进行此分析,因为它的推理基于初步的“独特特征”测试,但Red Sole Mark可能会大幅度扩大规模,以支持来源识别方面,而不是竞争对手的竞争成本,特别是考虑到双方在诉讼中提交的市场研究结果。
吉百利的牛奶巧克力紫色包装也可以这样说。包装的来源识别方面远远超过其他公司将其牛奶巧克力包装为紫色包装的任何竞争成本(如果存在)。
Louboutin和Cadbury对颜色的使用类似于徽标。这些情况不会给一个公司单独制造红鞋,黑色运动鞋,棕色巧克力或其他基于颜色的垄断企业带来危险。相反,他们认为,如果您对颜色的独特使用(本质上不是功能性的)在消费者心目中获得了品牌认可,那么您将可以享受商标的专有使用权。长期以来,法院一直接受包含非法制造徽标的假冒产品侵犯了真正拥有者获得其自有品牌利益的专有权。正如有才华的设计师向我们展示的那样,如果巧妙地使用颜色,那么色彩就可以受到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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