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标转售翻新货物
2021-02-03 00:02:52|264|起点商标网
对二手设备的需求仅在美国就产生了一个数十亿美元的产业,其特征是出售二手的,翻新的商品。珠宝,手表,照相机,汽车,运动器材,计算机,机械,医疗设备以及医疗,办公和餐厅设备只是作为二手设备购买的许多产品中的少数。通常,对此类产品进行化妆品翻新或翻新,但通常需要进行更认真的修改才能对产品进行翻新。
此类二手产品通常以原始制造商的商标完整出售。商标所有者偶尔会质疑以原始制造商的商标出售翻新或二手产品,他们主张翻新或翻新原始产品是对他们权利的不可接受的侵犯。商标所有人总是认为商标权受到侵犯,因为它们不再能够控制所涉及的翻新产品的质量。这些争执使商标所有者与出售翻新或翻新设备的一方发生冲突,这些主张也涉及潜在的购买者。然而,
利益冲突
商标所有人,销售翻新产品的当事方以及使用过的产品客户有不同的看法和兴趣。商标所有者通常有兴趣维护控制其商标及其所售产品质量的绝对权利。但是,这种兴趣通常是基于不希望转售产品的愿望,因此必须购买新产品,从而阻止潜在的二手产品客户以降低的成本购买产品。出售翻新产品的一方显然对其发展的业务感兴趣,在许多情况下,业务涉及数百万美元。产品购买者想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二手物品,认为该产品具有刻在其上的商标所代表的某些质量。
这些不同的利益导致了涉及多种产品的定期诉讼。最近,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CAFC”)于2003年8月26日判决Nitro Leisure Products,LLC诉Acushnet Company案。在这种情况下,Acushnet寻求初步禁令,以禁止Nitro出售带有Acushnet商标TITLEIST的翻新Acushnet高尔夫球。Acushnet的请求被拒绝,因为它未能表明未经授权的使用很可能会欺骗,引起混乱或导致错误。
据Acushnet称,自2001年2月以来,TITLEIST PRO V1高尔夫球一直是美国最畅销的高尔夫球。Nitro从众多来源中收集了这些二手TITLEIST高尔夫球,并以折扣价分两类出售。状况良好且只需要清洗和重新包装的球就以回收的TITLEIST高尔夫球出售。Acushnet不会挑战Nitro出售带有TITLEIST标签的球的转售。但是,第二类包括有污渍,划痕或污点的高尔夫球。它们以“翻新的” TITLEIST高尔夫球的形式出售。硝基通过去除油漆的底涂层,透明的涂层以及商标和模型标记对它们进行了翻新,所有这些都不会损坏球的盖。然后重新粉刷球,添加透明涂层,并重新贴上制造商的商标。此外,Nitro始终将以下图例直接应用于每个翻新球:“以第二次使用和翻新”或“通过GOLFBALLSDIRECT.COM使用和翻新”。
Second Chance和Golfballsdirect.com是Nitro的商标。少数但不是全部的翻新球也都带有NITRO商标。此外,Nitro还以包含以下免责声明的包装形式出售了这些球:
注意:二手/翻新高尔夫球:二手/翻新高尔夫球的包装内容为二手高尔夫球。二手/翻新高尔夫球的性能可能与新高尔夫球有所不同。这些用过的/翻新过的球是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步骤加工的:在我们的工厂中进行剥离,上漆,冲压和/或透明涂层。本产品未经原始制造商认可或认可,并且滚珠不属于原始制造商的保修范围。
Acushnet对硝基翻新产品的销售提出了挑战,认为由于所得的高尔夫球在性能,质量或外观上与正版Acushnet产品不相似,并且翻新过程改变了Acushnet高尔夫球的基本组成,因此用原商标识别球的误称。
“高尔夫球和火花塞”?“拆分决定”?
CAFC在一项分裂裁决中得出结论,即原始的Acushnet TITLEIST高尔夫球和翻新的NITRO高尔夫球之间的这些所谓的相异之处并不能保证存在混淆的可能。CAFC的考虑集中在翻新商品与原始商品的差异程度以及这些差异是否足以得出Nitro将TITLEIST商标应用于高尔夫球的结论具有误导性,从而可能引起混淆。
Nitro依靠Champion Spark Plug Co.诉Sanders案,美国判例汇编 331 US 125(1947)。在冠军,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转售已修理和翻新的二手Champion火花塞并不构成侵权。最高法院在得出这一结论时指出:“该商标仅授予禁止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以保护所有者的商誉,使其不出售其本身的另一种产品。这样一种不会欺骗公众的方式,我们在这个词中看不到任何神圣性,可以防止它被用来说实话……”。从本质上讲,Acushnet辩称,公众对出售翻新高尔夫球“掩盖”球的状态以及“掩盖”而不是将球恢复到其原始状态的行为所欺骗,任何劣质的表现都应归因于Acushnet。Acushnet还争辩说,改变正常加工后的球的属性不是正常的磨损,而是剥离和重新涂漆的过程(不仅仅是化妆品)。法院驳回了这些争议,并认为该案与冠军案。
冠军涉及许可的转售,该商标以冠军的名义修理的火花塞已被重新粉刷。插头也经过喷砂,清洁,并在侧面电极上模制了新金属。法院裁定,所谓的Nitro翻新球比Acushnet新球的劣势是无关紧要的,但前提是Acushnet不会被鉴定为翻新产品的劣质产品。
另一个机会
由于法院仅决定了一项初步禁令的动议,因此Acushnet仍将有机会进行审判或以简易程序进行判决,以证明Nitro的行为可能引起混乱。毕竟,最高法院的冠军指出“可能会想到这样的情况:翻新或维修的范围如此之大或如此之基本,以至于即使增加了“二手”或“已修理”一词,也只能用其原始名称来称呼该文章。虽然很难想象Acushnet能够确定Nitro进行的实际维修如此普遍以至于需要删除商标,但它将有这样的机会。例如,可以通过测试确定大量翻新的高尔夫球受到Nitro维修的损坏,以至于它们不能“真正地飞行”或没有TITLEIST高尔夫球通常所需的其他属性。尽管硝基球和包装上有明显的警告,但必须通过直接或调查证据来证明此类证据,即翻新球的此类缺陷会误导购买者。没有表明客户可能被误导,Acushnet的努力将是徒劳的。
Nitro对球和包装的标记得到了深思熟虑。Acushnet将很难辩称,如果随后发现了在高尔夫球场上丢失的,经过翻新的有缺陷的球并被另一位高尔夫球手使用,则Acushnet的声誉将受到损害,因为每个翻新的球都清楚地标有Nitro商标。此外,借助于包装上出现的非常清楚的提示,准确地说明了对高尔夫球所做的一切,从而使购买翻新球的人被误导的可能性也最小化。翻新高尔夫球的购买者或使用者有合理的注意事项,即翻新过的高尔夫球和它的性能可能与原始TITLEIST不同。在某些时候,如最高法院在冠军案中所述,“全面披露会给予制造商应有的所有保护。”
一些公司和行业已经制定了战略,以应对提供翻新产品的竞争对手。例如,在复印机领域,公司对销售重新装满的墨盒的企业做出了回应,设计了可获专利的墨盒,这些墨盒在不侵犯方法和产品专利的情况下不能重复使用。在目前的情况下,产品的性质给像Acushnet这样的公司带来了更困难的问题。但是,如果Acushnet在其高尔夫球上刻上“如果以经过修复的高尔夫球形式出售,则不要购买”,Nitro将面临困境。如果它没有在重涂的高尔夫球上复制该传奇,而仅在TITLEIST商标上复制,则可能会使自己面临不公平竞争的指控。如果Nitro留下那个传奇,那就会邀请客户不要购买翻新的产品。
Nitro案及其前身明确表明,商标所有者享有的排他性存在局限性。法院将允许转售已翻新或翻新的带有标签的产品,前提是这些产品未经过大修改就不会给最终购买者带来混乱。原始制造商必须同意带有商标的翻新或翻新产品可能与原始产品竞争出售。美国商标法并未在商标所有人中建立对所有使用的绝对垄断。根据普通法和成文法,商标所有人仅有权使他人免受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此类二手产品通常以原始制造商的商标完整出售。商标所有者偶尔会质疑以原始制造商的商标出售翻新或二手产品,他们主张翻新或翻新原始产品是对他们权利的不可接受的侵犯。商标所有人总是认为商标权受到侵犯,因为它们不再能够控制所涉及的翻新产品的质量。这些争执使商标所有者与出售翻新或翻新设备的一方发生冲突,这些主张也涉及潜在的购买者。然而,
利益冲突
商标所有人,销售翻新产品的当事方以及使用过的产品客户有不同的看法和兴趣。商标所有者通常有兴趣维护控制其商标及其所售产品质量的绝对权利。但是,这种兴趣通常是基于不希望转售产品的愿望,因此必须购买新产品,从而阻止潜在的二手产品客户以降低的成本购买产品。出售翻新产品的一方显然对其发展的业务感兴趣,在许多情况下,业务涉及数百万美元。产品购买者想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二手物品,认为该产品具有刻在其上的商标所代表的某些质量。
这些不同的利益导致了涉及多种产品的定期诉讼。最近,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CAFC”)于2003年8月26日判决Nitro Leisure Products,LLC诉Acushnet Company案。在这种情况下,Acushnet寻求初步禁令,以禁止Nitro出售带有Acushnet商标TITLEIST的翻新Acushnet高尔夫球。Acushnet的请求被拒绝,因为它未能表明未经授权的使用很可能会欺骗,引起混乱或导致错误。
据Acushnet称,自2001年2月以来,TITLEIST PRO V1高尔夫球一直是美国最畅销的高尔夫球。Nitro从众多来源中收集了这些二手TITLEIST高尔夫球,并以折扣价分两类出售。状况良好且只需要清洗和重新包装的球就以回收的TITLEIST高尔夫球出售。Acushnet不会挑战Nitro出售带有TITLEIST标签的球的转售。但是,第二类包括有污渍,划痕或污点的高尔夫球。它们以“翻新的” TITLEIST高尔夫球的形式出售。硝基通过去除油漆的底涂层,透明的涂层以及商标和模型标记对它们进行了翻新,所有这些都不会损坏球的盖。然后重新粉刷球,添加透明涂层,并重新贴上制造商的商标。此外,Nitro始终将以下图例直接应用于每个翻新球:“以第二次使用和翻新”或“通过GOLFBALLSDIRECT.COM使用和翻新”。
Second Chance和Golfballsdirect.com是Nitro的商标。少数但不是全部的翻新球也都带有NITRO商标。此外,Nitro还以包含以下免责声明的包装形式出售了这些球:
注意:二手/翻新高尔夫球:二手/翻新高尔夫球的包装内容为二手高尔夫球。二手/翻新高尔夫球的性能可能与新高尔夫球有所不同。这些用过的/翻新过的球是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步骤加工的:在我们的工厂中进行剥离,上漆,冲压和/或透明涂层。本产品未经原始制造商认可或认可,并且滚珠不属于原始制造商的保修范围。
Acushnet对硝基翻新产品的销售提出了挑战,认为由于所得的高尔夫球在性能,质量或外观上与正版Acushnet产品不相似,并且翻新过程改变了Acushnet高尔夫球的基本组成,因此用原商标识别球的误称。
“高尔夫球和火花塞”?“拆分决定”?
CAFC在一项分裂裁决中得出结论,即原始的Acushnet TITLEIST高尔夫球和翻新的NITRO高尔夫球之间的这些所谓的相异之处并不能保证存在混淆的可能。CAFC的考虑集中在翻新商品与原始商品的差异程度以及这些差异是否足以得出Nitro将TITLEIST商标应用于高尔夫球的结论具有误导性,从而可能引起混淆。
Nitro依靠Champion Spark Plug Co.诉Sanders案,美国判例汇编 331 US 125(1947)。在冠军,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转售已修理和翻新的二手Champion火花塞并不构成侵权。最高法院在得出这一结论时指出:“该商标仅授予禁止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以保护所有者的商誉,使其不出售其本身的另一种产品。这样一种不会欺骗公众的方式,我们在这个词中看不到任何神圣性,可以防止它被用来说实话……”。从本质上讲,Acushnet辩称,公众对出售翻新高尔夫球“掩盖”球的状态以及“掩盖”而不是将球恢复到其原始状态的行为所欺骗,任何劣质的表现都应归因于Acushnet。Acushnet还争辩说,改变正常加工后的球的属性不是正常的磨损,而是剥离和重新涂漆的过程(不仅仅是化妆品)。法院驳回了这些争议,并认为该案与冠军案。
冠军涉及许可的转售,该商标以冠军的名义修理的火花塞已被重新粉刷。插头也经过喷砂,清洁,并在侧面电极上模制了新金属。法院裁定,所谓的Nitro翻新球比Acushnet新球的劣势是无关紧要的,但前提是Acushnet不会被鉴定为翻新产品的劣质产品。
另一个机会
由于法院仅决定了一项初步禁令的动议,因此Acushnet仍将有机会进行审判或以简易程序进行判决,以证明Nitro的行为可能引起混乱。毕竟,最高法院的冠军指出“可能会想到这样的情况:翻新或维修的范围如此之大或如此之基本,以至于即使增加了“二手”或“已修理”一词,也只能用其原始名称来称呼该文章。虽然很难想象Acushnet能够确定Nitro进行的实际维修如此普遍以至于需要删除商标,但它将有这样的机会。例如,可以通过测试确定大量翻新的高尔夫球受到Nitro维修的损坏,以至于它们不能“真正地飞行”或没有TITLEIST高尔夫球通常所需的其他属性。尽管硝基球和包装上有明显的警告,但必须通过直接或调查证据来证明此类证据,即翻新球的此类缺陷会误导购买者。没有表明客户可能被误导,Acushnet的努力将是徒劳的。
Nitro对球和包装的标记得到了深思熟虑。Acushnet将很难辩称,如果随后发现了在高尔夫球场上丢失的,经过翻新的有缺陷的球并被另一位高尔夫球手使用,则Acushnet的声誉将受到损害,因为每个翻新的球都清楚地标有Nitro商标。此外,借助于包装上出现的非常清楚的提示,准确地说明了对高尔夫球所做的一切,从而使购买翻新球的人被误导的可能性也最小化。翻新高尔夫球的购买者或使用者有合理的注意事项,即翻新过的高尔夫球和它的性能可能与原始TITLEIST不同。在某些时候,如最高法院在冠军案中所述,“全面披露会给予制造商应有的所有保护。”
一些公司和行业已经制定了战略,以应对提供翻新产品的竞争对手。例如,在复印机领域,公司对销售重新装满的墨盒的企业做出了回应,设计了可获专利的墨盒,这些墨盒在不侵犯方法和产品专利的情况下不能重复使用。在目前的情况下,产品的性质给像Acushnet这样的公司带来了更困难的问题。但是,如果Acushnet在其高尔夫球上刻上“如果以经过修复的高尔夫球形式出售,则不要购买”,Nitro将面临困境。如果它没有在重涂的高尔夫球上复制该传奇,而仅在TITLEIST商标上复制,则可能会使自己面临不公平竞争的指控。如果Nitro留下那个传奇,那就会邀请客户不要购买翻新的产品。
Nitro案及其前身明确表明,商标所有者享有的排他性存在局限性。法院将允许转售已翻新或翻新的带有标签的产品,前提是这些产品未经过大修改就不会给最终购买者带来混乱。原始制造商必须同意带有商标的翻新或翻新产品可能与原始产品竞争出售。美国商标法并未在商标所有人中建立对所有使用的绝对垄断。根据普通法和成文法,商标所有人仅有权使他人免受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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