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处理恶意商标
2021-02-02 23:02:17|258|起点商标网
在商标领域,没有什么比中国的恶意商标流行更容易使公司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律师疯狂的了。申请者寻求为商标转让(商标抢注)或piggy窃既有品牌的声誉而提取金钱。根据英国政府的说法,无论其根本目标是什么,恶意商标都是“ 向英国驻北京大使馆报告的最常见的商业刺激物,每年影响各个行业的数百个商标。”
为打击恶意商标,中国已经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该法律将于2019年11月1日生效。旨在改革由先申请制度导致的猖abuse滥用行为,这意味着企业必须竞相申请商标。在中国,新法规将消除组织在经济上可行的类别和子类别下进行注册的需要。
商标法修正案
这些更改以《商标法》(TML)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第4条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其中规定:“ 任何无意使用的恶意商标申请均应予以驳回。” 此外,第33条和第44条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因此第4条可以在中国商标局(CTMO)提出异议诉讼或在商标评审委员会(TRAB)提出的无效诉讼中援引。
根据第19条,商标代理机构现在有义务真诚评估商标申请。如果他们收到他们本来应该知道或本应是恶意的申请,则他们有义务拒绝该指示。
中国恶意商标申请背后的历史数据
要了解中国恶意商标申请的范围,查看历史数据很有用。下面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2008年,中国有64万份申请。十年后,这一数字增加到了720万。相比之下,美国2008年的申请量超过29万,而2018年增长了60%以上,达到近47万。
在2008年至2018年期间,特定类别的商标申请也急剧增加。例如,第9类(涵盖科学,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和可下载媒体等)的申请从42k增长到40万以上。涵盖服装,鞋类和头饰(在中国因恶意举报而臭名昭著的产品)的第25类从6万跃升至近55万。
申请量增长最大的是第35类(涵盖广告,业务管理,企业管理,办公室职能),从2008年的3.4万跃升至2018年的88万。注意,中国明确将第35类“企业的主要活动的功能是销售商品”。2013年针对药品,兽医和卫生制剂以及医疗用品创建了一个例外,有迹象表明CTMO正在朝着符合国际标准和商业现实的方向发展。
截至2018年底,中国有超过2200万个有效商标注册。在那一年,中国收到了超过700万件新商标申请。这些数量不仅由于恶意提交而令人难以置信,而且还受到那些拼命抵制在附近课程中提交抢注文件的合法品牌的帮助。
恶意商标申请给中国政府和合法公司造成的成本难以理解。因此,新法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欢迎。恶意商标申请者现在将面临警告和罚款的处罚。根据第68条,违反第4条的商标代理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定义“恶意”?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于2019年2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某些规定》(草案规定),以征询公众意见,其中规定了一些指导方针,以帮助TMO识别和应对恶意申请(条款草案中的“商标异常申请”。
该准则指出:
“异常应用”包括:
申请获得相关公众广泛认可或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并依靠他人的善意;
优先申请与属于第三方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而申请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对方的在先权利;
在短时间内申请过多的商标;
重复以明显不当的目的提出申请;和
没有真正的使用意图,也没有任何实际需要的情况下申请商标。”
恶意申请的后备清单可以创建并发布在CNIPA的网站上。名称也可能会在中国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该平台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级,如果达不到要求,后果自负。这可能对潜在的商标抢注者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为打击恶意商标,中国已经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该法律将于2019年11月1日生效。旨在改革由先申请制度导致的猖abuse滥用行为,这意味着企业必须竞相申请商标。在中国,新法规将消除组织在经济上可行的类别和子类别下进行注册的需要。
商标法修正案
这些更改以《商标法》(TML)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第4条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其中规定:“ 任何无意使用的恶意商标申请均应予以驳回。” 此外,第33条和第44条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因此第4条可以在中国商标局(CTMO)提出异议诉讼或在商标评审委员会(TRAB)提出的无效诉讼中援引。
根据第19条,商标代理机构现在有义务真诚评估商标申请。如果他们收到他们本来应该知道或本应是恶意的申请,则他们有义务拒绝该指示。
中国恶意商标申请背后的历史数据
要了解中国恶意商标申请的范围,查看历史数据很有用。下面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2008年,中国有64万份申请。十年后,这一数字增加到了720万。相比之下,美国2008年的申请量超过29万,而2018年增长了60%以上,达到近47万。
在2008年至2018年期间,特定类别的商标申请也急剧增加。例如,第9类(涵盖科学,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和可下载媒体等)的申请从42k增长到40万以上。涵盖服装,鞋类和头饰(在中国因恶意举报而臭名昭著的产品)的第25类从6万跃升至近55万。
申请量增长最大的是第35类(涵盖广告,业务管理,企业管理,办公室职能),从2008年的3.4万跃升至2018年的88万。注意,中国明确将第35类“企业的主要活动的功能是销售商品”。2013年针对药品,兽医和卫生制剂以及医疗用品创建了一个例外,有迹象表明CTMO正在朝着符合国际标准和商业现实的方向发展。
截至2018年底,中国有超过2200万个有效商标注册。在那一年,中国收到了超过700万件新商标申请。这些数量不仅由于恶意提交而令人难以置信,而且还受到那些拼命抵制在附近课程中提交抢注文件的合法品牌的帮助。
恶意商标申请给中国政府和合法公司造成的成本难以理解。因此,新法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欢迎。恶意商标申请者现在将面临警告和罚款的处罚。根据第68条,违反第4条的商标代理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定义“恶意”?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于2019年2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某些规定》(草案规定),以征询公众意见,其中规定了一些指导方针,以帮助TMO识别和应对恶意申请(条款草案中的“商标异常申请”。
该准则指出:
“异常应用”包括:
申请获得相关公众广泛认可或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并依靠他人的善意;
优先申请与属于第三方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而申请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对方的在先权利;
在短时间内申请过多的商标;
重复以明显不当的目的提出申请;和
没有真正的使用意图,也没有任何实际需要的情况下申请商标。”
恶意申请的后备清单可以创建并发布在CNIPA的网站上。名称也可能会在中国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该平台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级,如果达不到要求,后果自负。这可能对潜在的商标抢注者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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