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在澳大利亚提出商标申请
2021-02-02 12:02:36|203|起点商标网
在澳大利亚,《 1995年商标法》第27 条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人均可申请有关商品和/或服务的商标注册:
(a)该人声称是该商标的所有人;和
(b)下列其中一项适用:
(i)该人正在使用或打算使用与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ii)该人已授权或打算授权他人使用与该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iii)该人打算将商标转让给将要组建的法人团体,以使该法人团体使用与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在这个意义上,“人”是法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合伙的合伙人。信托不能拥有商标所有权属于信托的受托人。信托本身没有法人资格。“公司名称”不能拥有商标,因为它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是,该公司名称对于经营该业务的人(例如,个人,公司或合伙企业)来说就像是“别名”。通常,企业名称所有者就是可以拥有商标的“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有人会以企业名称的名义向ABN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可能有共同所有人,例如在合伙企业中,您可以命名所有合伙人,或者通过协议,由一个合伙人担任合伙人。如果联合拥有者被列出,则他们不能单独处理其权利,他们必须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处理。重要的是,如果在合伙制下运营,则必须确保在合伙协议中讨论并商定合伙人同意处理商标财产的方式(包括在合伙解除的情况下)。
谁是合法商标所有人?
该法第27条的上述定义很重要。从根本上说,商标所有权实际上取决于作为第一用户使用商标的情况,或者在没有提交商标申请的情况下真正意图将其用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商业用途。
出于所有意图和目的注册商标的人(取决于证明您不拥有该商标的人)是该商标所主张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人。从本质上讲,当您提交商标申请时,如果您还没有使用它,那么您实际上就是被使用或打算使用的人。
至少在澳大利亚,至关重要的是在提出申请时确定拥有商标所有权的正确法人。以后无法通过将商标转让给正确的法人来纠正错误的法人名。请注意,商标是财产,因此真正拥有该财产的人就是拥有申请权的人。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正确,则有理由认为申请人无法将其转让给其他人(即使转让是真正的所有人),因为从一开始就从未处理过申请人的财产。
不同的人可以拥有相同的商标吗?
总之是的。这可以取决于国家或地区,也可以由商标申请中描述的特定商品和/或服务确定。您可以在不同国家/地区拥有不同商标,不相关的人拥有相同的商标,甚至在同一国家/地区,也可以拥有其他拥有不同商标和/或服务的相同商标。
例如,一个人可以为牛奶调味品注册类似于“ MILO”之类的商标,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使用和注册MILO作为诸如工程服务的商标(纯粹作为示例),则没有他们之所以无法这样做,是因为商品和服务是如此不同,以致不会造成混乱。
如果我出售我的业务,??商标会发生什么?
这可能取决于商业销售协议。有时,企业销售协议会具有一个笼统的术语,例如“企业的所有资产都已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您已分配了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和甚至未注册的商标)。最好具体说明要分配的内容。
如果是注册商标,所有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也需要记录下来。应该在相关商标局进行记录,以便从注册簿中可以清楚地了解所有权。对于记录商标所有权转让所需的文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未将分配与相关记录一起记录,则可能导致各种问题。这可能导致商标不再由注册人指定的人实际拥有的情况,因为商标是随业务转让而分配的。如果未记录该转让,则稍后其他人(第三方)质疑该商标并说注册簿上的所有人未使用该商标,则可能是致命的,并导致商标损失。
我可以拥有我的注册商标多长时间?
在澳大利亚,您可能永远拥有自己的商标。初始注册将持续10年(从提交申请之日起),您可以每10年续约一次。根据第三方的挑战,您可以无限期地每十年续订一次。如果一段时间后未将商标用于其全部或某些声称的商品/服务,则可以将其从注册簿中删除。此类删除是在第三方申请的情况下发生的,该第三方试图全部或部分删除您的商标,因为在相关时间范围内未将商标用于相关商品/服务。
关于商标所有权的常见误解:
在商标所有权和对商标所有权的误解方面,我们看到了很多东西,但是要知道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拥有商标注册并不一定赋予您阻止他人使用它的权利。这是一个普遍的误解。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我拥有商标X,而其他人正在使用商标X或非常相似的东西,因此我可以阻止他们。” 不一定,这取决于很多情况。在任何情况下,拥有和注册商标都不是该品牌的全部权利。
有时,您可以阻止他人使用您已注册的商标(或类似商标),但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首先,由于商标注册和所有权是一个国家/地区,因此,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拥有注册商标,则他人在另一个国家/地区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不会侵犯您的澳大利亚权利。其次,您需要确保他们无法利用自己的辩护。例如在澳大利亚,一种辩护是该人使用该商标的时间超过了您实际注册或自己使用的时间。这将使他们成为以前的连续用户,因此不会有侵权行为。
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如果您拥有商标注册,则您的注册是针对其涵盖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您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包括使用商标和采取侵权措施的权利与那些商品/服务及相关活动非常相关)。
在主张您对他人拥有的商标的权利之前,重要的是要寻求建议,以确保您确实有权利对他人提出商标侵权指控。如果对其他人提出索赔,要求他们停止使用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则在您无权提出威胁的情况下适得其反。
最近,我们发生了一场非常痛苦的争执,另一方就服装进行了注册,他认为这使他有权要求我们的客户停止使用相似的商标,而不是同一商标用于另一种产品。而且他没有那个权利。产品并不相似,当然也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相关产品,我们的客户也是最早的用户。另一方继续对侵权行为构成威胁,我们必须向他基本上指出,这些威胁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不确定商标所有权或另一方是否使用与您相似的商标,请与我们联系以寻求帮助。
(1)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人均可申请有关商品和/或服务的商标注册:
(a)该人声称是该商标的所有人;和
(b)下列其中一项适用:
(i)该人正在使用或打算使用与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ii)该人已授权或打算授权他人使用与该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iii)该人打算将商标转让给将要组建的法人团体,以使该法人团体使用与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商标。
在这个意义上,“人”是法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合伙的合伙人。信托不能拥有商标所有权属于信托的受托人。信托本身没有法人资格。“公司名称”不能拥有商标,因为它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是,该公司名称对于经营该业务的人(例如,个人,公司或合伙企业)来说就像是“别名”。通常,企业名称所有者就是可以拥有商标的“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有人会以企业名称的名义向ABN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可能有共同所有人,例如在合伙企业中,您可以命名所有合伙人,或者通过协议,由一个合伙人担任合伙人。如果联合拥有者被列出,则他们不能单独处理其权利,他们必须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处理。重要的是,如果在合伙制下运营,则必须确保在合伙协议中讨论并商定合伙人同意处理商标财产的方式(包括在合伙解除的情况下)。
谁是合法商标所有人?
该法第27条的上述定义很重要。从根本上说,商标所有权实际上取决于作为第一用户使用商标的情况,或者在没有提交商标申请的情况下真正意图将其用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商业用途。
出于所有意图和目的注册商标的人(取决于证明您不拥有该商标的人)是该商标所主张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人。从本质上讲,当您提交商标申请时,如果您还没有使用它,那么您实际上就是被使用或打算使用的人。
至少在澳大利亚,至关重要的是在提出申请时确定拥有商标所有权的正确法人。以后无法通过将商标转让给正确的法人来纠正错误的法人名。请注意,商标是财产,因此真正拥有该财产的人就是拥有申请权的人。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正确,则有理由认为申请人无法将其转让给其他人(即使转让是真正的所有人),因为从一开始就从未处理过申请人的财产。
不同的人可以拥有相同的商标吗?
总之是的。这可以取决于国家或地区,也可以由商标申请中描述的特定商品和/或服务确定。您可以在不同国家/地区拥有不同商标,不相关的人拥有相同的商标,甚至在同一国家/地区,也可以拥有其他拥有不同商标和/或服务的相同商标。
例如,一个人可以为牛奶调味品注册类似于“ MILO”之类的商标,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使用和注册MILO作为诸如工程服务的商标(纯粹作为示例),则没有他们之所以无法这样做,是因为商品和服务是如此不同,以致不会造成混乱。
如果我出售我的业务,??商标会发生什么?
这可能取决于商业销售协议。有时,企业销售协议会具有一个笼统的术语,例如“企业的所有资产都已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您已分配了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和甚至未注册的商标)。最好具体说明要分配的内容。
如果是注册商标,所有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也需要记录下来。应该在相关商标局进行记录,以便从注册簿中可以清楚地了解所有权。对于记录商标所有权转让所需的文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未将分配与相关记录一起记录,则可能导致各种问题。这可能导致商标不再由注册人指定的人实际拥有的情况,因为商标是随业务转让而分配的。如果未记录该转让,则稍后其他人(第三方)质疑该商标并说注册簿上的所有人未使用该商标,则可能是致命的,并导致商标损失。
我可以拥有我的注册商标多长时间?
在澳大利亚,您可能永远拥有自己的商标。初始注册将持续10年(从提交申请之日起),您可以每10年续约一次。根据第三方的挑战,您可以无限期地每十年续订一次。如果一段时间后未将商标用于其全部或某些声称的商品/服务,则可以将其从注册簿中删除。此类删除是在第三方申请的情况下发生的,该第三方试图全部或部分删除您的商标,因为在相关时间范围内未将商标用于相关商品/服务。
关于商标所有权的常见误解:
在商标所有权和对商标所有权的误解方面,我们看到了很多东西,但是要知道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拥有商标注册并不一定赋予您阻止他人使用它的权利。这是一个普遍的误解。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我拥有商标X,而其他人正在使用商标X或非常相似的东西,因此我可以阻止他们。” 不一定,这取决于很多情况。在任何情况下,拥有和注册商标都不是该品牌的全部权利。
有时,您可以阻止他人使用您已注册的商标(或类似商标),但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首先,由于商标注册和所有权是一个国家/地区,因此,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拥有注册商标,则他人在另一个国家/地区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不会侵犯您的澳大利亚权利。其次,您需要确保他们无法利用自己的辩护。例如在澳大利亚,一种辩护是该人使用该商标的时间超过了您实际注册或自己使用的时间。这将使他们成为以前的连续用户,因此不会有侵权行为。
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如果您拥有商标注册,则您的注册是针对其涵盖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您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包括使用商标和采取侵权措施的权利与那些商品/服务及相关活动非常相关)。
在主张您对他人拥有的商标的权利之前,重要的是要寻求建议,以确保您确实有权利对他人提出商标侵权指控。如果对其他人提出索赔,要求他们停止使用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则在您无权提出威胁的情况下适得其反。
最近,我们发生了一场非常痛苦的争执,另一方就服装进行了注册,他认为这使他有权要求我们的客户停止使用相似的商标,而不是同一商标用于另一种产品。而且他没有那个权利。产品并不相似,当然也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相关产品,我们的客户也是最早的用户。另一方继续对侵权行为构成威胁,我们必须向他基本上指出,这些威胁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不确定商标所有权或另一方是否使用与您相似的商标,请与我们联系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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