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的延迟提交可能导致权利人竞争对手的抢注
2021-02-02 07:02:08|238|起点商标网
[R ussian公司Spetznefteproduct一直试图保护其商标 “ПЕТРИМ”(PETRIM西里尔),REG。编号569629的用于汽油压缩机油的产品,是由某些竞争者发起的注销:生产公司RUSMA和贸易公司RUSMA(“ RUSMA公司”)。取消行动的依据是竞争法。
Spetznefteproduct于1999年开始未经注册就使用PETRIM商标,仅在2015年提交了商标申请,并于2016年成功注册。获得注册后,商标持有人向其竞争对手RUSMA公司发送了终止和终止函,声称其商标受到侵犯。权利。它还告知所有交易对手是唯一生产石油PETRIM并拥有商标 PETRIM的公司。作为回应,RUSMA公司向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服务局(“ FAS”)投诉,声称PETRIM 商标注册构成旨在消除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主张对商标申请日期该商标已被多家公司用于同一产品。FAS认为2016年商标注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关决定基于以下信息:Spetznefteproduct自1999年开始使用该商标,而两个竞争对手仅在2012年才开始使用同一商标。FAS最终裁定Spetznefteproduct享有商标的使用和注册的优先权。标记。
2018年,RUSMA公司在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对FAS的驳回决定提出质疑(案例SIP-277 / 2018)。法院宣布FAS判决无效,因为它没有正确评估所有事实并得出错误结论。法院将案发回FAS审查。
法院解释说,应基于提交商标申请之日的市场环境(因此,2015年的市场情况)对商标注册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评估。相反,在商标申请之前的1999-2014年期间,有关商标使用和竞争环境的信息无关紧要。法院裁定商标申请日期该商标已被多家公司使用,并且申请人知道这种情况。在没有证据表明Spetznefteproduct是商标为PETRIM的商品油的主要生产商,以及消费者将该商标与Spetznefteproduct关联的情况下,法院裁定该商标的注册仅是为了在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
法院还发现,FAS未能评估所有提供的相关证据,因此应重新审查RUSMA公司的申请。
该商标持有人的挑战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在2019年法院维持了较低的情况下执政。
根据法院的判决,FAS审核了RUSMA公司的申请,并再次裁定商标注册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后,RUSMA公司第二次对新的FAS决定提出上诉(案例SIP-566 / 2019)。新的要求不仅包含要求取消FAS决定的请求,还包含要求Spetznefteproduct裁定PETRIM 商标注册以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即使没有FAS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也有权认定商标注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裁决可能是PTO 取消商标注册的依据。
上诉法院确认了与2018年相同的决定,取消了FAS的新决定,并重新审查了RUSMA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投诉。另一项索赔(要求Spetznefteproduct持有PETRIM 商标注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划分为一个不同的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关于SIP-566 / 2019案的撤销原判上诉被推迟到法院发布关于不正当竞争索赔的裁决,并且应该是整个案件的核心。如果最终裁定PETRIM 商标注册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将确认未经注册使用商标不会提供有效的保护。而且,竞争者在未注册的情况下同时使用该商标,并且缺乏证据表明该商标与其中一个商标使用者明显且牢固地相关联,可能导致甚至质疑注册商标权。
Spetznefteproduct于1999年开始未经注册就使用PETRIM商标,仅在2015年提交了商标申请,并于2016年成功注册。获得注册后,商标持有人向其竞争对手RUSMA公司发送了终止和终止函,声称其商标受到侵犯。权利。它还告知所有交易对手是唯一生产石油PETRIM并拥有商标 PETRIM的公司。作为回应,RUSMA公司向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服务局(“ FAS”)投诉,声称PETRIM 商标注册构成旨在消除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主张对商标申请日期该商标已被多家公司用于同一产品。FAS认为2016年商标注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关决定基于以下信息:Spetznefteproduct自1999年开始使用该商标,而两个竞争对手仅在2012年才开始使用同一商标。FAS最终裁定Spetznefteproduct享有商标的使用和注册的优先权。标记。
2018年,RUSMA公司在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对FAS的驳回决定提出质疑(案例SIP-277 / 2018)。法院宣布FAS判决无效,因为它没有正确评估所有事实并得出错误结论。法院将案发回FAS审查。
法院解释说,应基于提交商标申请之日的市场环境(因此,2015年的市场情况)对商标注册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评估。相反,在商标申请之前的1999-2014年期间,有关商标使用和竞争环境的信息无关紧要。法院裁定商标申请日期该商标已被多家公司使用,并且申请人知道这种情况。在没有证据表明Spetznefteproduct是商标为PETRIM的商品油的主要生产商,以及消费者将该商标与Spetznefteproduct关联的情况下,法院裁定该商标的注册仅是为了在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
法院还发现,FAS未能评估所有提供的相关证据,因此应重新审查RUSMA公司的申请。
该商标持有人的挑战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在2019年法院维持了较低的情况下执政。
根据法院的判决,FAS审核了RUSMA公司的申请,并再次裁定商标注册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后,RUSMA公司第二次对新的FAS决定提出上诉(案例SIP-566 / 2019)。新的要求不仅包含要求取消FAS决定的请求,还包含要求Spetznefteproduct裁定PETRIM 商标注册以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即使没有FAS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也有权认定商标注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裁决可能是PTO 取消商标注册的依据。
上诉法院确认了与2018年相同的决定,取消了FAS的新决定,并重新审查了RUSMA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投诉。另一项索赔(要求Spetznefteproduct持有PETRIM 商标注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划分为一个不同的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关于SIP-566 / 2019案的撤销原判上诉被推迟到法院发布关于不正当竞争索赔的裁决,并且应该是整个案件的核心。如果最终裁定PETRIM 商标注册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将确认未经注册使用商标不会提供有效的保护。而且,竞争者在未注册的情况下同时使用该商标,并且缺乏证据表明该商标与其中一个商标使用者明显且牢固地相关联,可能导致甚至质疑注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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